Page 483 - 新编动物防疫检疫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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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封锁。跨行政区域发生疫情时,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对疫区
            实行封锁,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对疫区实行封锁。上级

            人民政府可以责成下级人民政府对疫区实行封锁。

                 4.2.3 对疫点应采取的措施
                 4.2.3.1 扑杀并销毁疫点内的所有发病和病原学阳性牛,并对所有病死牛、被

            扑杀牛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同群病原学阴性牛应隔离饲养,采取措施防范

            吸血虫媒叮咬,并鼓励提前出栏屠宰。

                 4.2.3.2 实施吸血虫媒控制措施,灭杀饲养场所吸血昆虫及幼虫,清除孳生环境。

                 4.2.3.3 对牛只排泄物、被病原污染或可能被病原污染的饲料和垫料、污水等
            进行无害化处理。

                 4.2.3.4 对被病原污染或可能被病原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器具圈舍、场地

            进行严格彻底消毒。出入人员、车辆和相关设施要按规定进行消毒。
                 4.2.4 对疫区应采取的措施

                 4.2.4.1 禁止牛只出入,禁止未经检疫合格的牛皮张、精液等产品调出。

                 4.2.4.2 实施吸血虫媒控制措施,灭杀饲养场所吸血昆虫及幼虫,清除孳生环境。

                 4.2.4.3 对牛只养殖场、牧场、交易市场、屠宰场进行监测排查和感染风险评估,

            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对监测发现的病原学阳性牛只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同群
            牛只隔离观察。

                 4.2.4.4 对疫区实施封锁的,还应在疫区周围设立警示标志,在出入疫区的交

            通路口设置临时检查站,执行监督检查任务。
                 4.2.5 对受威胁区应采取的措施

                 4.2.5.1 禁止牛只出入和未经检疫合格的牛皮张、精液等产品调出。

                 4.2.5.2 实施吸血虫媒控制措施,灭杀饲养场所吸血昆虫及幼虫,清除孳生环境。

                 4.2.5.3 对牛只养殖场、牧场、交易市场、屠宰场进行监测排查和感染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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