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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ancial Audit and Economic Management
财务审计与经济管理
题,但由于各监督主体之间没有建立成果共享机制,无法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分
析和综合研究,难以提出系统性的整改建议和措施,导致这些问题在后续的监督
中仍然存在,无法从根本上促进该行业的规范发展和社会治理的提升。这种监督
成果转化运用的不足,使得审计监督协同机制的作用无法充分发挥,影响了国家
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
五、完善审计监督协同机制的策略与建议
(一)强化协同机制建设
1. 发挥审计委员会职能
地方各级审计委员会在审计监督协同机制中具有关键的领导作用。应充分发
挥其职能,做好顶层设计,推动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等其他各类监督
形成合力。在制定审计计划时,审计委员会要积极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巡察
机构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将各方关注的重点领域和关键问题纳入审计计划,确保
审计工作与其他监督工作紧密衔接。在对某地区的国有企业改革审计中,审计委
员会组织审计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共同商讨审计计划,
明确了审计重点和各方职责,使得审计工作能够全面、深入地开展,为国有企业
改革提供了有力的监督保障。同时,审计委员会要建立健全审计问题整改协调机
制,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督促,确保问题得
到有效整改。通过审计委员会的统筹协调,各监督主体能够在统一的领导下,各
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强大的监督合力,提高审计监督的权威性和震慑力。
2. 完善制度和工作流程
建立健全协调配合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是审计监督协同机制有效运行的重要
保障。各级审计委员会应制定相关制度办法及操作规范,明确各监督主体在协同
工作中的职责、权限和工作流程。在信息共享方面,要明确信息共享的范围、方
式、频率和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安全共享。在问题线索移送
方面,要制定详细的移送标准、程序和反馈机制,确保问题线索能够及时、有效
地移送和处理。在联合监督方面,要明确联合监督的组织形式、工作分工和协调
机制,确保联合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例如,某省审计委员会制定了《审计监督
与纪检监察监督协同工作实施办法》,对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办案等方面
进行了详细规定,为两者的协同工作提供了明确的制度依据。通过完善制度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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