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81 - 新时期企业党建发展及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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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加强党建和“三重一大”决策建设
行动走深走实,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三、规范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有效措施
进入新时代,国有企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
经济“顶梁柱”的作用愈发突出。同时,全球化竞争格局的加剧,国有企业自身
深化改革任务异常繁重,有效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愈发突出。因此,落实好“三
重一大”决策制度,确保“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不断夯实“两个基础”,
使国有企业成为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的骨干力量,成为我们党执政兴
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至关重要。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
有企业的独特优势。这是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决定的,无论国有企业改革到
什么程度,“根”不能丢,“魂”不能散,这是任何时候都不能改变的。“三重
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政治要求放在首位,坚决贯
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制度”的方式对职责、组织原
则、议事和决策作出明确而具体规定。坚持党组织研究讨论前置把关,而非事后
的研究审核,要特别避免部分单位重大事项在董事会形成决议后,再报党委会研
究的错误做法;要避免部分规模小、混合所有制企业以党政联席会等形式,将前
置把关和研究决策合并执行。要不断强化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
特别是在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的背景下,多种社会资本与国有企业实施混合所有
制改革持续加快,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关键依然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
领导。通过精准制定符合国有资本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者具有实际控制力等不
同情况下,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途径和方法,确保党组织的在混改企业
中的领导地位。
(二)明确决策权限
企业党组织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既不能大包大揽,更不能越俎代庖,
制定清晰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事项研究清单、决策流程并严格执
行,确保党组织与其他治理主体间形成各司其职、权责清晰、相互制衡、高效衔
接的企业治理链条。要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
策制度的意见》《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明确决策事项范围,并结合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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