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6 - 如何通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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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 | 如何通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
自然地为其作为“非平凡态”或“共享态”之“等级”;若其“等级”大于
或等于 2,则其将属于高级“非平凡态”或“共享态”之范畴 --- 且其“等
级”可自然地代表其作为高级“非平凡态”或“共享态”之高级之程度。
作为对此小节第一部分之关于“非平凡态”或“共享态”之定义之第二
条说明中之图景之精确化,考虑一人类个体:若其显著的具备至少一项第Ⅰ
型或第Ⅱ型不良“品质”,则其“等级”将为 - ∞ --- 从而其将不属于“非
平凡态”或“共享态”之范畴;若其不显著的具备任何第Ⅰ型或第Ⅱ型不良“品
质”,显著的具备一项第Ⅲ型不良“品质”同时以至多介于突出和相当突出
间之强度具备 n(n ≥ 1)项不包括可促成“保守精英”形态之足够精确之“绝
对化价值判断”能力在内之“恒久能力”,则其“等级”将为 n 个 0 之和亦
即为 0--- 从而其将不属于“非平凡态”或“共享态”之范畴;若其不显著
的具备任何第Ⅰ型或第Ⅱ型不良“品质”,显著的具备一项第Ⅲ型不良“品质”
同时以至少相当突出之强度具备至少一项“恒久能力”,则其“等级”将大
于或等于3-2=1---从而其将属于或至少部分地属于“非平凡态”或“共享态”
之范畴;如此等等。
3.3 “非平凡态”或“共享态”也可被命名为“共产态”
如本著作书后文所论的,“非平凡态”或“共享态”具有如下一系列自
然之属性。
其一,全体社会成员之泛化性联系力所生成的单方向泛化性联系在全社
会范围内集结后可形成一种道德价值判断体系,此种道德价值判断体系自然
地以“非平凡态”或“共享态”所具备的“恒久能力”为正面之评判对象,
同时也自然地以“平凡态”或非“共享态”所可能具备的不良“品质”为负
面之评判对象。在此道德价值判断体系之作用下,一“非平凡态”或“共享态”
将自然地被赋予高于“平凡态”或非“共享态”之社会等级或社会地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