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6 - 如何通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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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 | 如何通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



            自然地为其作为“非平凡态”或“共享态”之“等级”;若其“等级”大于
            或等于 2,则其将属于高级“非平凡态”或“共享态”之范畴 --- 且其“等

            级”可自然地代表其作为高级“非平凡态”或“共享态”之高级之程度。
                 作为对此小节第一部分之关于“非平凡态”或“共享态”之定义之第二
            条说明中之图景之精确化,考虑一人类个体:若其显著的具备至少一项第Ⅰ

            型或第Ⅱ型不良“品质”,则其“等级”将为 - ∞ --- 从而其将不属于“非
            平凡态”或“共享态”之范畴;若其不显著的具备任何第Ⅰ型或第Ⅱ型不良“品

            质”,显著的具备一项第Ⅲ型不良“品质”同时以至多介于突出和相当突出
            间之强度具备 n(n ≥ 1)项不包括可促成“保守精英”形态之足够精确之“绝
            对化价值判断”能力在内之“恒久能力”,则其“等级”将为 n 个 0 之和亦

            即为 0--- 从而其将不属于“非平凡态”或“共享态”之范畴;若其不显著
            的具备任何第Ⅰ型或第Ⅱ型不良“品质”,显著的具备一项第Ⅲ型不良“品质”

            同时以至少相当突出之强度具备至少一项“恒久能力”,则其“等级”将大
            于或等于3-2=1---从而其将属于或至少部分地属于“非平凡态”或“共享态”

            之范畴;如此等等。





            3.3    “非平凡态”或“共享态”也可被命名为“共产态”





                 如本著作书后文所论的,“非平凡态”或“共享态”具有如下一系列自

            然之属性。
                 其一,全体社会成员之泛化性联系力所生成的单方向泛化性联系在全社

            会范围内集结后可形成一种道德价值判断体系,此种道德价值判断体系自然
            地以“非平凡态”或“共享态”所具备的“恒久能力”为正面之评判对象,

            同时也自然地以“平凡态”或非“共享态”所可能具备的不良“品质”为负
            面之评判对象。在此道德价值判断体系之作用下,一“非平凡态”或“共享态”
            将自然地被赋予高于“平凡态”或非“共享态”之社会等级或社会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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