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4 - 如何通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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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被此种单方向泛化性联系与道德价值判断体系赋予较“好”或较“高”之
价值评价或评判;同时非“共产态”个体会自然地因其不具备任何“恒久能力”、
显著的具备第Ⅰ型或第Ⅱ型不良“品质”、或显著的具备第Ⅲ型不良“品质”
而同时不足够突出地具备任何“恒久能力”而被此种单方向泛化性联系与道
德价值判断体系赋予较“不好”或较“低”之价值评价或评判。因此,在此
种作为单方向泛化性联系在全社会之集结的道德价值判断体系之作用下,整
个社会会自然形成一种“共产态”个体在“等级”和“地位”方面位于上层,
而非“共产态”个体则位于较低之阶层之情形。
进一步地,如本著作第四章所论的,若再将此种道德价值判断体系限制回
所有单个之社会成员,此种限制于各个单个之社会成员的道德价值判断体系将
自然地伴随新的在全社会中之分布更加平均的从各个单个之社会成员自身朝向
其外界的单方向泛化性联系,同时也将自然地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某种具有“通
用性”和“普适性”之价值评判或判断体系。此时,“共产态”个体可依此种
新的单方向泛化性联系在彼此间形成较“好”或较“高”的“道德价值”之评估,
进而各自之此种新的朝向其外界之单方向泛化性联系可基于此相互的较“好”
或较“高”之“道德价值”之评估而对接为可作为具有高度之合作性或“社会性”
的社会化生产活动之平台以及对有价值客观对象的共享之渠道的双向之泛化性
联系。特别地,“共产态”个体间的此种在道德价值判断体系之作用下而形成
的双向之泛化性联系构成网络且达到均衡后所自然形成的社会组织即为由“共
产态”个体所自发建立之社会化生产组织。
笔者看来可依上述图景给出一种笔者自认的对社会化生产组织及社会化
生产之内蕴定义:社会化生产组织即为“共产态”个体依彼此间之来自于道
德价值判断体系之作用的双向之泛化性联系而自然形成的社会组织,而此种
社会组织在组织层面所进行的改造客观世界而产生有价值新客观对象之生产
活动即为社会化生产活动。
而在另一方面,我们考虑由不属于“共产态”之范畴的社会成员个体、
亦即非“共产态”个体所构成之群体。特别地,据本著作第三章的有关论述,
这些个体均为不具备任何“恒久能力”、显著的具备第Ⅰ型或第Ⅱ型不良“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