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6 - 如何通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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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 如何通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
群体之成员个体彼此间,以及在此群体之成员个体与全社会的其他个体间均
无法存在任何双向之泛化性联系 --- 亦即此群体之成员个体彼此间之联系
及此群体之成员个体与全社会的其他个体间之联系均将为完全集中于确切性
一极之联系或纯粹之确切性联系,故而据本著作第二章 2.1 小节及上一章 5.1
小节中之资本市场及其雇佣式生产组织之定义,此群体将自然地构成全社会
中的资本市场及其雇佣式生产组织。
进一步地,自愿脱离社会化生产组织的“共产态”个体将自然地在全社
会中的资本市场及其雇佣式生产组织中依其“恒久能力”之发挥而有效地进
行各种创新或创业活动 --- 从而自然地成为全社会中的资本市场及其雇佣
式生产组织中的企业家或高级雇主个体。而在另一方面,显著或突出地具备
第Ⅰ型或第Ⅱ型不良“品质”的非“共产态”个体不应有权利在全社会中的
资本市场及其雇佣式生产组织中作为企业家或高级雇主个体以进行创新或创
业活动之形式谋求生存与发展。同时,在其第Ⅲ型不良“品质”之干扰下,
一显著或突出地具备第Ⅲ型不良“品质”且同时不足够突出地具备“恒久能力”
的社会成员个体通常并不具有在全社会中的资本市场及其雇佣式生产组织中
依其所可能具备的“恒久能力”之发挥而有效地进行创新或创业活动之能力。
据上,非“共产态”个体将自然地成为全社会中的资本市场及其雇佣式生产
组织中的雇员或劳动者个体。
作为如上图景的自然之蕴含,只有“共产态”个体才可通过道德价值
判断体系之作用而在互相间形成双向之泛化性联系并进而构成社会化生产组
织,任何非“共产态”个体均将因道德价值判断体系无法对其产生“正面”
或良好之价值评估或判断而被自然地排除在任何可能的社会化生产组织之
外。据上,可自发形成社会化生产组织并在此种组织中进行社会化生产活动,
是“共产态”个体的专有及特征属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