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43 - 如何通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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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主结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 329



                   在此我们需要注意,国有企业,特别是由大量较初级之“共产态”个体
               及少量属于政府之下层的足够高级之“共产态”个体所构成的大型国有企业

               除了自身即为某种较初级之社会化生产组织,同时也和政府共同构成了更大
               之社会化生产组织。进一步地,鉴于大多数甚至绝大多数全社会中的“共产态”
               个体均为较初级之“共产态”个体,故而笔者看来如上所述的大型国有企业

               及由大型国有企业和政府所共同构成的更大之社会化生产组织均为社会化生
               产组织的最为典型之代表。

                   据第六章 6.2 小节之论述,国有企业,特别是大型国有企业有如下基本
               特征。
                   其一,国有企业,特别是大型国有企业的形成过程通常具有某种渐进缓

               和性与不可逆性。
                   其二,在国有企业,特别是大型国有企业的内部成员间之联系中“混杂”

               有显著甚至于突出之泛化性联系成分。进一步地,国有企业,特别是大型国
               有企业的此项基本特征可自然导出或伴随如下两个后果或效果:国有企业,

               特别是大型国有企业所进行之生产活动具有高度之合作性或某种社会性,并
               且也自然是某种集体性之生产活动;国有企业,特别是大型国有企业内部的

               所有制形态为显著或突出的公有制。值得一提的是,不仅在国有企业,特别
               是大型国有企业的内部成员间之联系中“混杂”有显著甚至于突出之泛化性
               联系成分,在国有企业,特别是大型国有企业与外界之联系中通常也“混杂”

               有显著之泛化性联系成分。
                   其三,国有企业,特别是大型国有企业一般不以最大化其利润为其唯一

               的生产和运营之动机。
                   据第六章 6.3 小节之论述,我们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刻画国有企业,特

               别是大型国有企业的内部结构。
                   其一,在国有企业,特别是大型国有企业中存在显著之多层次的等级制

               体系。特别地,在国有企业,特别是大型国有企业中,存在对其内部成员之
               某种多层次的分级系统,且在此种分级系统中越发高级之“共产态”个体之
               社会等级或社会地位也会越高。不仅如此,在国有企业,特别是大型国有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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