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9 -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理论与实践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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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T 市大气环境监测问题与对策



              家企业都是 9 月份监测,7 月和 8 月仅分别监测了 1 家和 9 家。由此可见,T 市
              环保局的执法时间通常集中到某一段时间,没有做到严格随机。这就使得排污企
              业倾向于摸索规律反向行动,容易使企业抱有侥幸心理,与大气执法人员打起“游
              击战”。另外,T 市还存在着随机抽样的执法人员样本量不足的问题。执法人员

              随机抽样是为了避免权力寻租与腐败的发生,但是当抽样样本过少时,每次执法
              参与人员都存在大量重叠,随机抽样也就失去了其防止寻租的效果。根据 T 市生
              态环境局门户网站 2019 年发布的《T 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人员清单》显示,
              仅有 57 名行政执法人员;各个地方基层执法人员更少,这样随机抽样出的执法

              人员的不确定性大大降低,使随机抽样本身失去意义,不利于 T 市大气环境的监
              管与执法。
                  另外,众所周知,排污单位的环评监测或者被要求开展的自行监测等,常常
              会委托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然而我们发现,T 市部分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

              从采样到实验室分析,并没有严格按照行业技术标准流程,存在偷工减料、技术
              水平不够等现象,使得监测数据失真、存在偏差。针对以上问题,H 省市环保部
              门公布了《H 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名录》,建立“黑名单”制度,且印发了《H
              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收费标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要求市级环保部门对

              社会监测机构进行监督指导。但实际上 T 市环保局对其监管仍存在许多问题。首
              先,对于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的监测活动缺少日常监督检查,缺少常规性检查的
              行动方案文件,主要以运动式检查为主。运动式检查具有一定政治色彩,往往在
              上级监管部门发现问题时,下级领导通过这种方式表现对该问题的重视,一般开

              展频率较低。这种监管的不到位,使得排污企业买通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后者
              为其出具虚假报告的现象时有发生。其次,T 市环保局缺少对社会环境监测人员
              的考核,且缺乏相关技术培训,缺少推出与考核机制,且对于查实数据造假的机
              构与检测人员,惩罚力度不够,导致违法机构或个人没有得到足够教训,抱有侥

              幸心理故态复萌。
                  (三)基层环境监管机构的权利与责任不匹配
                  T 市的乡镇环境监管机构是环保所,截止到 2020 年,T 市所有县(市、区)
              的乡(镇、街道)均已完成环保所挂牌,实现乡镇全覆盖。但笔者走访时发现,

              基层环保部门的权力与责任严重不匹配,各项环保工作难以得到有效落实,难以
              打通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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