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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理论与实践探索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Quality Management Theory and Practical Exploration
从责任角度来说,乡镇环保所负责属地内环境监管巡查工作,具体要负责属
地内上千家企业和作坊的检查,各个排污口进行废气采样和分析比对。然而环保
所内的工作人员较少,且仅配有一辆公车,全部覆盖监管可能需要一年甚至几年
的时间。况且,基层环保监管责任更为琐碎、繁杂。基层环保所的工作目标主要
集中于小工业作坊和铺面等,发现并整治“散乱污”问题,但这些通常流动性强,
转让转租或人员转移比较容易,给基层环境监管人员执法上带来困难。除此之外,
乡镇环保所还需协助县级环保分局进行环境监管,配合上级进行执法行动,撰写
材料并进行报送等等。基层工作的纷繁复杂,也使得基层环保人员往往身兼数职,
疲于应付。
从权力角度来说,国家给基层环保部门的权力太小。乡镇环保所没有执法权,
很多环保所接到对排污企业的举报后,只能上报给区(县)级环保分局处理;另
外环保专业人员和机器设备严重不足。受编制、待遇等因素影响,T 市基层环保
人才特别缺乏。尤其是乡镇环保所,不仅人员素质以及专业能力较低,而且知识
机构老化,专业技术人才出现青黄不接的现象。多数环保所的人员来自乡镇政府
人员的调配,即原本在乡镇政府从事计生或环保工作的人,专业知识较为匮乏,
科班出身的人员较少。另外,T 市基层环保部门还存在人才培养工作薄弱的问题。
首先未将人才培训工作常规化制度化,相关培训内容较为单一,缺乏人才培养与
培训长效机制。其次,T 市专业人才评价与激励制度不完善,没有建立完善的人
才考核制度。
并且,T 市基层环保部门因为经费有限,环保监测设备较为缺乏。即使已购
买专业设备,会操作设备的人员也不多。这就使得基层环保部门对企业的监管流
于形式,或者只能发现一些表面污染问题,对于隐蔽的需要很强专业性的问题难
以发现。这也导致乡镇环保所大多配合县级环保局开展工作,如区(县)环保局
从乡镇环保所抽调人员进行联合执法等,基层环保部门受人才和技术因素影响,
所能独立完成的环保工作受限。这种繁重的责任却没有与之相匹配的权力,使基
层环保部门对属地排污企业的监管存在漏洞。
二、T 市大气污染治理监管存在不足的原因
(一)条块矛盾与跨部门合作效率低
中国《环保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域内的环境质量负责,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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