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1 - 新时期水利工程施工管理及技术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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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水利工程项目管理
(二)工程监理的特性
1. 服务性
监理机构是一种技术密集型、高智力的服务性机构,其自身并非直接的制造
者或操作者,而是为工程公司(业主)提供工程管理服务。监理工程师是一支由
多学科、多行业组成,具有多年工程施工实践经验,熟悉技术和管理,通晓经济
和法制的高级专门人才。它通过组织、协调、监督和控制项目施工活动,确保施
工合同的有效执行,实现业主的施工目的;在施工合同履行期间,监理工程师有
义务督促业主、承包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施工标准、规范、执行国家的施工方
针、政策,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利益。监理工程师是一种服务性的职业,它是为项
目施工提供智力服务的。与此同时,监督员所付出的劳动和相应的报酬也是技术
性的:监督员不像承包商那样参与到项目的利润分配中,而按照他们所付出的脑
力劳动的多少来获得相关的管理报酬。
2. 公正性
在工程施工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是组织各方进行合作,
调整各方的利益,促进各方合理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保护各方的合法权利,
这就要求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要保持公正。监理、监理应排除一切可能的干扰,
公平地对待委托方与被监理方。在业主与承包人之间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况下,监
理工程师应该从“公正的第三人”的角度出发,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双方
订立的施工合同,独立、公平地处理争议。公平是监理职业发展的需要,也是社
会普遍认可的专业标准,更是监理、监理人员必须遵守的职业道德规范。
3. 独立性
公正性是以独立性为前提的,因此,监理单位首先必须保持自己的独立性。
其独立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监理单位在人事关系、业务关系、经济关系等方面均应保持相对的独立性。
中国的《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明确了“监理机构不能承揽施工项目,也不能从事
建筑材料、构配件、施工机械和设备的买卖。”“监理工程师不能兼任政府部门,
也不能兼任建筑、设备制造、材料供应等单位,也不能与建筑、设备、材料等单
位合作。”之所以这么做,就是要防止监理机构与其它机构相互制约,维护自身
的独立与公正,这也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
监理公司与工程公司(业主)之间存在着平等的契约关系。监理机构所担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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