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8 - 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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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研究
                esearch on the Construction of Enterprise Compliance Management System



             在竞争中出局的局面,企业员工、合作第三方的利益也将得到更好保护。
                 (2)有助于事后整改
                 涉罪企业的刑事合规整改就是合规化处置中的重要举措之一,涉罪企业可以
             通过有效的刑事合规整改而争取到最优化的案件处理结果。

                 (3)完善治理结构
                 企业刑事合规的关注重点就不仅仅限于具体涉罪事项本身,而是应当由涉罪
             风险点扩展至企业内部的治理结构,从点到面至体三维的构建风险预防、风险控
             制与风险化解的全体系。

                 (二)企业刑事合规管理机制构建的必要性
                 较民商事法律风险而言,刑事法律风险可能对企业造成更为严重的伤害。同
             时,基于弥补刑罚预防的单一性、满足企业发展需求以及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
             企业内部的自我防范管理具有现实必要性。

                 1. 弥补刑罚预防的单一性
                 刑罚具有谴责性,除此之外还具有犯罪预防的功能。在企业刑事合规概念出
             现之前,预防企业类犯罪的方式是采用刑罚,对潜在犯罪人予以威吓致使其不敢
             犯罪。但实际上,对于从事复杂经济活动并存在复杂运行机制的企业而言,仅以

             刑罚来规范其行为存在较大的局限性。“科以重罚”的方式并不能从根源上解决
             企业内部存在的核心问题,极大可能导致企业犯罪的概率不降反升,因此“科以
             重罚”的单一形式并不能有效实现犯罪预防的目的,同时仅以有期徒刑或是处以
             罚金的方式惩罚企业以及企业相关人员,一方面并不能完全挽回被害人的损失,

             另一方面刑罚也将给企业造成难以消除的损害。从社会治理维度来看,预防犯罪
             发生的理想阶段在于行为构成犯罪之前,模拟刑法的评价机制与企业日常生产活
             动相结合并予以提前化,针对模拟刑法所评判的行为,企业制定具体的防范与规
             避举措。如此,可以最大程度地避免触犯刑律从而造成难以弥补的后果,而此种

             规避举措就是企业内部针对刑事风险构建的防范机制,对于预防企业刑事犯罪大
             有裨益,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2. 满足企业发展需求
                 相较普通商业风险而言,刑事法律风险给企业造成的后果具有致命性,这种

             重大损害并非仅指刑罚本身,更多的是刑罚实施后对企业内部产生了连锁的负面
             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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