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4 - 现代财务管理与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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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dern Financial Management and Auditing
              现代财务管理与审计


                 根据政治学中“个体 -- 整体”的关系论,政府、市场和社会属于国家这个
             整体中的三个个体,而审计是三者之间的均衡器。审计在实践过程中通过功能发
             挥,有效地调节着各治理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使得政府、市场、社会三者得到
             良性发展,进而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三、国家治理视角下优化国家审计的对策

                 (一)优化审计运行环境
                 1. 审计独立性应强化法定职权
                 《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的颁布对提高审计机关的

             独立性也进行了有意义的探索,例如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
             探索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等。但这些措施的出台具有一定的局限
             性。《意见》只提出在省级以上审计机关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

             导,对省级以下审计机关的组织配置只字未提,而地方审计机关占审计机关总数
             的大多数,负责着全国各地方政府及其部门的审计工作,回避其组织配置问题显
             然不妥。在探索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方面,也只是在江苏、浙江、
             山东、广东、重庆、贵州、云南等 7 省市开展改革试点,改革范围较小,并且试
             点地区审计工作的开展还需要省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审计试点工作的领导,显

             然改革的不太彻底,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审计独立性的问题。因此,提出了以下几
             条措施。
                 (1)转变国家审计模式,强化国家审计权威性

                 目前,中国国家审计模式是行政型国家审计模式,该审计模式的弊端在于审
             计机关隶属于同级政府部门,在人事和财政上受制于政府,并对政府负责和报告
             工作,因此,审计独立性最弱,对审计质量保证程度也最低,其他三种国家审计
             模式(立法型、司法型、独立型)的独立性均高于行政型国家审计模式,但由于
             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大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构,因此,

             以上任何一种模型都不适合目前的中国的国情,我们必须探索出带有中国特色的
             国家审计模式。①增加审计机关独立性。将国家审计系统从行政系统中独立出来,
             成为与人大接轨的独立系统,由人大统筹审计署的人财物资源,中华人民共和国

             审计署直接向人大负责并向人大报告工作,取消省级政府和国务院对审计机关的
             横向领导,使上级机关的垂直领导成为审计系统中的唯一领导机制,使国家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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