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9 - 现代财务管理与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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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现代国家审计职能变革


              进行惩治,比如撤销其资格证明、罚款等。通过委托审计,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
              社会审计的资源,提高审计效率,推动审计全覆盖实现。
                  ②利用社会审计的审计成果。根据法律规定,上市公司必须接受社会审计,
              并由其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因此,对于上市国有企业来讲,国家审计机关在审查

              社会审计机构专业资质和独立性的前提下,可充分利用社会审计机构对其出具的
              审计报告,以减少重复审计,缩减审计范围,提高审计效率。
                  (2)构建内部审计制度,健全内部审计管理
                  目前,中国的内部审计制度规范不够健全,行政机关并未全面设置内部审计

              机构,而建设内部审计机构最完善的国家是美国。因此,在内部审计资源的利用
              上,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明确划分内部审计与政府审计的审计范围。但是,
              由于中国政治体制不同于美国,应强化政府审计对内部审计的领导和监管,使其
              在对所在行政机关负责的同时,也应对上级审计机关和政府负责,提高内部审计

              机构的独立性,保证内部审计成果真实可靠,提高政府审计对其审计成果的利用
              程度,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的实现。同时,现阶段,国内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
              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为建立内部审计人员执业资格制度提供了可行性,通过该制
              度的建立能够强化内部审计人员专业能力,提高审计效率,保障审计质量。另外,

              应加快完善内部审计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步伐,增强内部审计的规范性和权威性,
              促进内部审计的发展,增强内部审计与国家审计的契合度,在一定程度上达到完
              善审计全覆盖的目的。



                            第二节  国家审计职能变革的基本原则


                  一、国家审计职能变革基本原则


                  (一)权威性
                  审计机关在规范和指导审计工作时,必须以国家审计准则为依据;审计机关
              和审计人员须按照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如有违反就应承担相应的民
              事责任或刑事责任。这种权威性来源包括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是国家审计的法定
              性,国家审计机关的成立是由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规定的,开展国家审计是

              一种国家行为和法定行为,用于规范和指导审计实践的审计准则应具有相应的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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