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3 - 现代财务管理与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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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审计概论
是营利性质的机构,容易受到来自被审计企业以及外界的各种干扰,比如利益诱
导等,使其独立性严重缺乏,难以确保被审计企业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而有
关民间审计的法律制度尚未健全,现有法规的执行力度还远远不够,这使得事务
所造假的风险与成本减少,增加了其违规行为。同时,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违反职
业道德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新闻屡现,使得社会公众对民间审计的信任逐渐缺失,
反过来阻碍了民间审计的健康发展。
二、审计监督与其他外部监督的关系
(一)审计监督是一种经济监督,区别于行政监督或司法监督
行政监督的对象是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管理活动(包括经济活动);行
政监督不是以第三者身份,通过授权或委托进行监督,其执行主体本身就具有管
理权和处罚权。法律监督的客体是法律关系,其依据是法律。法律监督的最高机
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权监督宪法的贯彻实施。实行法律监督的
主体是法院和检察院,其监督要按照法律程序进行。
审计虽然也是依法监督,但除法律为其依据外,还有国家的方针、政策、计
划、规章、标准、法规等,依法审计,并不等于就是法律监督。审计监督虽说也
是经济监督,但又不同于其他专业经济监督。审计监督是专设的部门所实行的监
督,审计部门无任何经济管理职能,不参与被审计人及审计委托人任何管理活动,
具有超脱性;审计监督内容取决于授权人或委托人的需要,具有广泛性;审计监
督代表国家实施监督,被审计单位不得阻挠;审计监督不仅可以对所有的经济活
动进行监督,而且还可以对其他经济监督部门以及他们监督过的内容进行再监督。
如会计、财政、税务、银行等可以实行经济监督,但它们不是独立的经济监督部
门,而主要是经济管理部门,经济监督是其经济管理的附带职能,监督是为其管
理服务的,监督的内容总是与其管理的范围相一致。
(二)审计监督的必要性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中国经济监督是寓于财政和监察工作之中,主要是由财
政等部门结合业务管理来进行。除此之外,中国还有一些专业性的经济监督部门,
如金融监督、税务监督、物价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监督、统计监督、会计监督等,
共同构成中国的经济监督体系。这些日常监督工作,对加强经济管理、促进增收
节支起了很大作用。但是,专业经济监督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一是结合本部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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