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7 - 现代财务管理与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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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内部审计程序


                  (四)初步收集审计资料
                  在实施项目审计之前,审计人员应初步收集与工程项目审计有关的资料,如
              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其他文件资料等。审计组对曾经审计
              过的单位,应当注意查看了解过去审计的情况,利用原有的审计档案资料。除此

              之外,审计组还应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例如,审计人员应该到计划
              部门、项目主管部门、银行等单位了解项目的背景、材料,如批准的项目立项报
              告、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设计文件、概算文件、分年度投资计划的财
              务计划等。收集资料时注意了解各单位对项目的反映和看法。该阶段收集的资料

              是工程项目审计的主要依据。
                  (五)下达审计通知书
                  当审计机关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时,应当书面要求被审计单位法
              定代表人和财务主管人员就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和其他相关

              情况作出承诺。在审计过程中,审计组还应当根据情况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书面承
              诺要求。与其他专业审计不同的是,工程项目审计的被审计单位不仅仅指建设单
              位,它还包括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主要的材料或设备供应单位等,
              因此从理论上说,审计机关在下达审计通知书时,应同时下发给上述各被审单

              位,但在审计实务中,这样操作十分困难,故审计机关往往只向被审计的建设单
              位下发审计通知书,但同时要求所有的被审计单位都参照执行,并一再强调,工
              程项目审计涉及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所有工作环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
              位、监理单位及有关的参与建设和项目管理的部门,都应无条件地接受工程项目

              审计。
                  由于中国内部审计的准则尚未出台,内审机构在实施建设项目审计时,大多
              也以国家审计基本准则为指导,在审计实施 3 日前,向本单位被审部门下达审计
              通知书。但对于社会审计组织来说,则是与委托审计的单位签订审计委托书,以

              此明确双方的责、权、利,以保证工程项目审计工作能够得以顺利进行。

                  二、审计准备阶段的审计风险

                  (一)审计组成立风险

                  目前国有企业的普遍缺乏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而是多与财务部门或者纪检
              监察部门合并,审计人员往往身兼他职,平时多忙于公司日常业务,当公司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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