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9 - 医疗企业管理创新路径研究
P. 139

第五章  民法典对企业发展的影响



              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但“民事活动”在法律
              规定的范畴中语义过宽,具体指定内容不够明确,容易引起群众的误解和困惑。
              例如,“民事活动”具体是指哪些活动,有什么内涵范围。所以要明确民商法中
              诚实信用的概念内涵,建议针对“民事活动”这个概念采取限缩解释,具体解释

              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遵循诚信原则。此外,在民事活动中,无关权利行
              使和义务履行的活动(行为),则不发生诚实信用问题。最重要的是在具体行为
              中要进行合理的界定,制定其规范的判断标准。只有明确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
              的概念内涵,才能避免民众对于法律条例的误读,才能正确运用到现实生活当中

              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要在具体实践中明确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概念
              内涵。
                  (二)加强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法律保障
                  优化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要加强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法律保障。首先

              加强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法律保障不能仅仅停留在制度层面,还要求与社会
              实践相融合,在市场的各个环节进行充分的应用。在制度层面上,要针对违反诚
              实信用原则的主体进行一定的惩罚措施,要制定具体细节的法律制度,提升主体
              的法律意识。在社会实践层面上,要构建完善的法律体系,提升诚实信用原则的

              广泛性和时效性,使得社会各个方面对诚实信用原则得到有效充分的应用。其次
              要重视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法律地位,不仅仅要把它当成一种指导性原则,
              更要将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行为落实执行到位。同时,建议提高诚实信用原
              则的序位,从之前的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中将诚实信用原则放在首位。

              并且要在民法和商法具体的法律条例中做出明确的规定,将诚实信用原则作为民
              商法中重要的原则。所以要加强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法律保障。
                  (三)强化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管理监督
                  优化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需要强化对于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管理监

              督,需要多方主体的全力配合。首先,相关政府机关单位要完善诚实信用原则的
              监督机制,加大宣传的力度,确保对市场的监督管理。除此之外,政府还应该对
              诚实信用原则进一步落实到位,通过各种方法来辅助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执
              行。例如,成立相关的执法大队定时定点对其进行监督管理;成立大数据中心,

              建立诚信档案,对违反诚实守信原则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建立政府工作
              人员网络系统监督管理台账,并且要对其落实方法进行适当的约束管制。其次,


                                                                                     129
   134   135   136   137   138   139   140   141   142   143   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