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 - 法律理论与应用实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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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理论与应用实践分析
Analysis of Legal Theory and Applied Practice
目前的研究对于帮助民众凝聚关于法治社会的共识,明确法治社会建设的
目标指向与路径选择具有重要意义,但必须指出,现有的研究无论在物质面向还
是精神面向都存在一个方法论上的空白,即作为法治社会物质基础的制度建设(特
别是非正式制度)和作为精神寄托的心理认同何以能够实现。《法治社会建设实
施纲要(2020—2025 年)》(以下简称《纲要》)明确指出,法治社会建设要“坚
持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坚持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这表明中国特色的
法治社会建设是一个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过程,与民众的积极参与不可
或缺。
参与的前提是心理认同,心理认同不仅包含理性选择,还包括情感共鸣。
其中,情感共鸣是理性选择的基础。传统的中国社会是一个以纲常、伦理为基础
构建的人情社会,人情社会过渡到法治社会,不可能彻底摒弃人情观念,以简单
粗暴的方式在民众内心植入法治意识,而应当探索人情社会与法治社会在观念上
的内在衔接,从数千年人情社会的传统认知中挖掘与法治社会相契合的观念共识,
进而实现人情社会向法治社会的有序转型。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事实上扮演了
这样一个纽带角色。党的二十大报告在谈到加快建设法治社会时强调,要“弘扬
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
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一)法治社会建设的着力点、问题及突破
1. 法治社会的规范属性与法治社会建设的着力点
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背景下强调法治社会,是
在为法治国家夯实社会根基,实现法治国家建设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良性互动,
避免单向度的由政府主导的法治建设可能出现的公权力控制乏力与立法侵害法治
的现象。在这种互动过程中,法治社会获得了独立的存在价值。虽然学者们对法
治社会的定义不全然相同,但对法治社会的规范属性则坚持了大体一致的立场。
江必新等明确了法治社会建设的三个维度,即健全社会制度规范、全民守
法和社会治理法治化。这里的社会制度规范,不仅局限于国家法律,还包括社会
层面自主形成的规则体系。如庞正认为,“法治社会是指一种由国家法律和社会
自生规则共同缔造良好秩序的社会状态”,在这种多元规则体系之下形成了多元
治理模式。因此,《纲要》明确指出要“完善社会领域立法”“促进社会规范建
设”,以及“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所谓全民守法,其核心在于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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