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 - 法律理论与应用实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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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理论与应用实践分析
Analysis of Legal Theory and Applied Practice
致的立法与民众认知的差距越来越大,使得立法在一些时候不能成为人民意志的
体现,反而成为民众的法律负荷。在此情形下,何谈民众对法律及法治的尊崇与
信赖?因此,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
重大问题的决定》旗帜鲜明地提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2023 年 3
月 5 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王晨副委员长所做关于《中
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正草案)》的说明,明确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立法
法修改的原则之一。
就执法和司法而言,长期以来饱受争议的机械执法和机械司法对强化民众
的法治信仰同样起到了阻碍作用。以机械司法为例,赵春华非法持有枪支案就暴
露出司法者过于刻板地理解法律及具体案件的事实与证据,对案件的处理偏离实
质正义。机械司法暴露出的问题是司法者没有领会立法的精神实质,只是局限于
对法律形式的解读,这是典型的法律工具主义,同样是法治信仰缺失的表现。当
司法者本身缺少对法治的信仰,又如何能推动民众信仰法律和追求法治?当前的
问题在于,当普法、立法、执法、司法环节出现诸多消极因素时,我们如何才能
打破困境,探索恰当的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的新路径。
3. 法治社会建设的路径突破
虽然我国法治建设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乃至于更早
的革命斗争年代,但真正意义上的现代法治建设起步较晚。纵观中华人民共和国
成立以来的法治建设历程,我国的法治硬件建设取得了辉煌成就,但软件建设仍
显滞后,特别是全民法治观念、法治意识、法治思维乃至法治信仰的养成还处于
初级阶段。造成这种物质层面极大丰富而精神层面相对贫乏的原因在于,法治建
设的主导者和参与者对法治的理解有失偏颇。法治不仅是一种治理方式,更是一
种文化现象。
我国法治建设的一大特色是政府主导下的强力推进,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
能确保法治建设一以贯之,久久为功,但容易忽略对法治文化的关注,忽视对民
众的法治熏陶,进而将法治观念植根于民众内心,渐次养成法治意识。对于民众
而言,作为文化现象的法治还意味着,从身体到灵魂将法治内化为自觉的行为方
式,必须经历一个从认识普及到情感认同再到理性选择的过程。我们以往开展的
所有工作,不得不说在这方面有所缺失,特别是在帮助民众形成对法治的情感认
同方面几乎是空白。缺少情感认同,就很难完成从认识普及到理性选择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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