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 - 法律理论与应用实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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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中国法律和法律体系
前述法律机会主义的悖论就在于我们尽管完成或者接近完成了对民众的法治认知
训练,但在理想的法治行为塑造方面由于缺少情感层面的道德共鸣,从而走向法
治的反面。因此,有学者指出,社会成员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的培育和提升是法
治社会建设的重要条件。其中,“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则是重要举措。
《纲要》也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从观念上讲,这固然不错,
但缺少一个方法论意义上的有效切入。法治文化同样不可能从无到有,否则,这
与单向度的由政府主导的法治建设效果一样。我们需要从社会文化自身寻找法治
的思想渊源,以此为契机,引导民众逐渐形成对法治观念的道德共鸣与情感接纳,
最终达到理性认同与自觉选择。这就是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融入法治社会建设
的重要意义所在。在加快法治社会建设方面,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传承中
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这也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贯彻落实。中华优秀传统法
律文化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思想来源,中华数千年法治文明积淀的文化成果
对于今天的法治建设仍然具有很强的借鉴和指导意义。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为
我们今天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凝聚全社会法治共识提供了
丰富的文化资源。
(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融入法治社会建设的积极意义
1.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法治社会的观念契合
从知识论的角度来讲,只有我们梳理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蕴含的与
我们所倡导的法治社会理念相关的知识因子,才能有效激发其方法论功能。
(1)崇德尚法,德法并重
春秋战国时期儒家和法家在德治和法治的治国方略选择上存在尖锐的对立,
但自汉代董仲舒倡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中国历代事实上采取了外儒内法
的治国策略。“德主刑辅”“明德慎刑”以及“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
用”都是这一观念的体现。作为治国理政的指导思想,强调在运用法律手段制裁
违法行为的同时,充分发挥道德的示范、教化和引导作用。习近平法治思想主张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就是对这一观念的继承和发展。为此,习近平
总书记强调:“必须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
《纲要》将加强道德规范建设和推进社会诚信建设作为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任务
之一,也是在突出法治与德治相辅相成且相得益彰的治理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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