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 - 法律理论与应用实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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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理论与应用实践分析
               Analysis of Legal Theory and Applied Practice



                 (2)以人为本,亲民爱民
                 民本思想是中国古代社会治理的重要理念。从《尚书》中提到的“民为邦本,
            本固邦宁”观念发展到后来儒家所倡导的“民贵君轻”思想,数千年来已然成为
            封建王朝极力宣扬的治国理念。荀子最早提出的舟水关系辩证法经唐太宗发扬光
            大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矜恤老幼孤残”,“限制刑讯”,“控制死刑决定

            权”,“罪疑惟轻,律法断罪”,“则天行刑、顺天行赦”等制度设计将民本思
            想贯彻于法律运作的方方面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
            心要义之一,深刻体现了传统法律文化中的民本思想。这一思想在法治社会建设

            中也被特别强调。从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到为群众提供便捷
            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纲要》将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体现得淋漓尽致。
                 (3)无讼是求,调处息争
                 中华文明素来注重和谐,“和谐”思想已是中华民族精神内核的重要组成
            部分。在这一思想指引下,追求“无讼”成为国家治理的理想境界。在传统法文

            化中,诉讼被认为是官吏德化不足和缺乏政绩的表现。无讼观念导致的结果就是
            注重多元主体参与下的纠纷调解机制建设,调处成为息讼、无讼的重要手段。从
            官方调处到民间调处,我们已经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制度。“枫桥经验”作

            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经验,其中蕴含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精髓,在今天
            仍然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
            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等,在《纲要》中已经被作为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的重要内容。
                 通过这一简单梳理,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当下
            进行的法治社会建设在主导思想和观念传承上高度契合。这些历史积淀下来的优

            秀文化很大程度上已经成为民众基本的生活经验和行动自觉,将中华优秀传统法
            律文化充分融入法治社会建设,让广大民众逐渐在思想上理解法治、接受法治,
            进而遵从法治、信仰法治,为法治社会建设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2.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融入法治社会建设的积极意义
                 (1)在制度层面,以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为纽带,促进规范良性互动
                 立法是一个不同群体和个人之间利益诉求博弈的过程。这种博弈不仅在国
            家法律制定过程中存在,在社会规范的制定过程中也同样存在。利益诉求的多元
            导致规范价值取向的异向和冲突。法治社会有效运行的规则系统既包括国家层面

            的正式规则,也包括社会组织层面的自治规范,还包括事实上发挥调整社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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