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8 - 法律理论与应用实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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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理论与应用实践分析
Analysis of Legal Theory and Applied Practice
第三,消费者信息权具备双重属性,兼具财产性与人身性两重属性。其一,财产
性的属性,指消费者具有信息报酬权的权利,也就是可以向收集利用个人信息者
提出支付一定报酬的权利;其二,人身性的属性,也就是消费者信息可直接或间
接识别消费者身份的属性,这也涉及消费者的隐私权与姓名权等权利。
(三)民商法消费者信息权保护现状
随着科技的发展、信息时代的到来,使得信息呈现爆炸式增长,其中不乏
个人敏感信息,危害个人信息安全。近年来互联网消费飞速发展,频繁个人线上
消费也为信息安全埋下了隐患,信息安全状况令人担忧。例如,当下消费者在网
上申请各种会员时往往需要填写各种个人信息,这些信息相当一部分是与消费行
为无关的,属于个人隐私。消费者面对这样的情况由于缺乏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
意识和出于对该网站的现实性需要往往并不在意,轻率的填写提供,消费者信息
权极有可能受到侵害,无形之中危害了自身的信息安全。
商家或其他的经营者在了解收集消费者信息时一般不会向其解释说明信息
收集的原因用途等,大多基于盈利的目的对消费者信息进行收集整理。这样的状
况在目前的互联网生活中十分常见,甚至网民已经习以为常,没有意识到自己的
信息权正在受到侵犯,但是在日常的生活中我们经常收到的垃圾短信、推销电话
等等都是消费过程中信息泄露带来的恶果。大多数的经营者在收集整理了消费者
的个人信息之后都没有利用有效的手段和技术对这些信息进行有效的保护,甚至
一些经营者明目张胆的在没有取得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将信息向他人出售谋取利
益。近年来消费者信息权侵犯案件急剧上升,可见,健全完善民商法至关重要,
这是运用法律武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民商法需要在新的社会经济
条件下健全完善消费者信息权的法律法规,明确其法律责任与惩处措施,建立让
消费者放心的、健康的消费环境。
(四)民商法中消费者信息权保护策略
1. 增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消费者信息权保护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民商法法律体系中针对消费者权益的专门性法律,
其中对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做了明确规定。随着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以
及民主法治意识的提高,消费者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大大提高,消
费者在面对消费过程中的不法侵害时能勇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其中《消
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最常用的法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信息权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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