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2 - 法律理论与应用实践分析
P. 152

法律理论与应用实践分析
               Analysis of Legal Theory and Applied Practice



            关的公职律师为主,社会律师为辅,以党政机关的公职律师为主导,聘请的法律
            专家和社会律师辅助参与行政决策,此类模式适合于经济较发达省份的法律顾问
            队伍,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党政机关公职律师不缺乏开拓创新和法治意识,广东省
            采用该模式。
                 四是法律顾问兼职和专职相结合的模式。此类模式的队伍组成主要是法律

            顾问的聘用方式的结合,此类模式的代表是湖北省,按照该省的政府法律顾问规
            定,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室,并建设法律、法学及其他社会、经济、科教文卫体
            等社会各方面专家数据库,行政决策中涉及的各个方面,法律顾问室积极参与,

            实行法律顾问兼职和专职相结合的任职方式,极大的提高意见的质量。
                 2. 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基本情况
                 政府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涵盖了政府工作的许多方面,其中主要是对政府
            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论证,对政府行政纠纷的事后处理,以及其他与政
            府相关的法律事务等。政府对法律顾问应对突发事件、参与重大项目谈判等参与

            具体行政事务方面提供了广阔平台。随着我国不断对外开放,经济实现双循环,
            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内容也在发生转化,不仅要代表政府参加诉讼或审查政府法律
            文书,也逐步向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生态文明、防范风

            险、涉外法治等重要领域方向延伸,渐渐涵盖了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政府法律
            顾问服务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域也在不断扩大。
                 (二)政府法律顾问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1. 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准入制度不够健全
                 国家顶层对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队伍管理和建设没有统一的标准和规范,政

            府法律顾问遴选和退出机制不够健全,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的主体,全国
            大多地方政府对于政府法律顾问队伍的选用聘用门槛都有自己的规定,部分市级
            以下地方政府对于选聘条件设置较为宽泛和模糊,没有将专业资质、工作经验、

            行业口碑、工作时间等标准纳入公开选聘或推荐选聘标准,准入门槛较低,任职
            条件审核和聘前征询公示等环节存在缺项,可能形成政府聘请法律顾问唯价格、
            唯关系的现象,造成聘任人选的公信力有所下降。
                 2. 政府法律顾问队伍组成不够科学
                 虽然各地方对法律顾问队伍聘用和管理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但是受制

            于地方管理经验和经济水平,政府法律顾问队伍组成还存在许多问题。一是过于


             142
             142
   147   148   149   150   151   152   153   154   155   156   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