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6 - 法律理论与应用实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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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理论与应用实践分析
               Analysis of Legal Theory and Applied Practice



            等方面的优惠措施鼓励自营勘探和难动用储量的开发:规定征收生态环境补偿费,
            建立地方生态补偿机制。
                 以石油储备制度为标志的石油业法在石油安全法律保障体系中占有核心地
            位。石油业法以石油产业链的中下游为规制对象,一般包括石油紧急供应制度、

            石油市场供应制度、石油进出口贸易制度和石油炼制、储运制度。在没有立法保
            障的情况下我国已经启动了石油储备的建设工作,因此亟待通过立法确定石油储
            备的模式、管理、动用、资金等一系列问题:同时,还应以石油储备制度为主,
            通过石油紧急供应执行机构的设置、石油信息制度以及石油中断标准的确定、石

            油应急措施的选择等建立完备的石油紧急供应制度。石油市场供应制度要进行彻
            底的市场化方向变革。石油进出口贸易须采取更加灵活、开放的制度取向。石油
            炼制业和储运业则须采取严格的行业准入等应对制度。
                 石油消费法关系到石油能源的利用,是石油安全法律保障体系的创新制度

            安排。石油消费法规制石油终端消费领域,目的在于通过制度设计限制石油消费
            的量、控制石油消费的质、实现石油消费的替代。通行的石油消费法制度包括石
            油消费限制制度、石油消费节约制度和石油消费替代制度。根据我国石油终端消

            费状况及其特点,石油安全法律保障体系对石油消费法的构建表现在:推行燃油
            税制度;以汽车燃油能耗标准基础,通过燃油能效标识、汽车燃料经济性申报等
            制度形成完整的汽车燃油能效制度;建立天然气和可再生能源的促进制度。




                         第二节 采油企业法律事务及风险防控


                 一、民营企业石油商业储备的法律规制

                 石油储备是一个广义的概念,IEA 国际能源署(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

            IEA)对石油储备的定义为“成员国的政府、民间机构以及石油企业保有的全部
            原油和原油制品的库存总和,其中包括管线和中转站中的存量”。一个国家的石
            油储备主要分为两部分:国家储备(又称公共储备)和企业商业储备(又称民间
            储备),其中后者是指由石油生产流通企业(通常指原油炼制商、石油进口商和

            批发商等主要从事石油业务的石油公司)承担的石油资源储备。石油资源对于国
            家的经济意义与战略意义毋庸置疑,除国家对石油进行公共储备外,企业商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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