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4 - 法律理论与应用实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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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理论与应用实践分析
               Analysis of Legal Theory and Applied Practice







                             第二章 刑法及刑法体系



                                  第一节 刑法体系及解释



                 一、刑法体系解释规则

                 刑法体系解释就是司法实践中所涉及的某一项法律条文或者刑法专业用语
            作为一个组合放置在整个刑法中来看,使得该法律条文或刑法专业用语的含义相

            适用的解释。张明楷教授针对解释方法做了两大区分,第一部分是指解释技巧,
            即针对条文的适用;另一类解释方法针对解释的文理解释、体系解释、历史解释、
            目的解释则属于解释理由。但说这些解释技巧和解释理由时,我们实际上是在说
            司法工作人员解读相关条文时解释方向的正确性问题。“历史法学继续发展此种

            体系思想,逐渐使其成为概念法学在整个法学上的新起点。”法官针对某项具体
            案件的解释过程中用符合法律规范的方式挖掘问题,这是理解并良好运用体系解
            释的要求,发掘出具有指导性的体系解释规则并结合现阶段以及未来司法效果进

            行现实的考量与改革,将对我国的法治建设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
                 (一)刑法体系解释具体化规则
                 1. 同一解释规则
                 作为形式逻辑中的第一项基础规则,在证明中需保证概念的同一。即在解

            释某项刑法规范的过程中,坚持出现在我国《刑法》中的相同的刑法术语,通常
            能做出相同的解释。作为一项基本的法律解释规则,由于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的
            特点,立法者在立法时应当就同一概念尽量使用相同的词汇。例如,对于我国《刑

            法》条文中所规定的“幼女”一词,翻阅我国《刑法》条文可以看到对其含义理
            解为“不满 14 周岁”的女性,若不然会违背同一解释规定的相关规定。再者,
            我国《刑法》条文中规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词的界定,其中包括了军人,
            我们可以设想这样的解释是否恰当;司法人员分析我国《刑法》第九十三条和第

            七条第二款,认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包含军人或国家工作人员的,因此出现了
            概念上的分歧。事实上,国家工作人员与军人在概念解析上并不是完全对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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