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5 - 法律体系分析及建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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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中国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建设
过程背后,是经济立法的逐渐完善,像合同法的确立促进了市场经济的诚信交易;
物权法的确立促进了市场经济。
第二节 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市场取向改革不足现象与市场取向改革过渡现象的并存
市场取向改革不足现象,指的是应该由市场进行评价的领域、部门和活动,
却依然用行政机制配置资源,如直接控制土地要素的配置,不仅全面控制农村土
地征用权和城市土地分配权,而且直接控制使用者选择权、期限、用途等;直接
控制高级劳动力的流动和配置,如国企经营管理者、事业单位技术技能型劳动者
按市场原则配置的比例在不断降低;直接或间接控制资本要素的配置,如通过几
大国有商业银行系统控制货币资本的运动,商业银行依据行政垄断力量实施的市
场经营行为,这是造成中国实体经济企业盈利能力微弱的主要因素之一;政府和
某些平台企业垄断数据资产,社会各界无法参与数据要素市场治理的机制,等等。
市场取向改革过渡的现象,指的是应该由政府作为公共品管理的领域、部门或活
动,却在一定程度上放给了市场按照盈利原则运行,如所谓民生的“新五座大山”
(教育、医疗、养老、基本住宅、育儿),就是对公共品或半公共品进行市场化
管理导致的。市场取向改革的不足,导致商品要素资源按照市场信号流动不足,
产业部门生产的不足与过剩,难以通过要素的市场化流动去调节并达到均衡,直
接导致中国产业结构的失衡,并造成纠偏的困难。市场取向改革的过渡,直接导
致与民生相关领域民众负担过重以及政府公共职能的飘移,是贫富差距进一步拉
大、政府作为不力的根本性表现。
二、中央主导型产业政策能力与地方政府主导型产业政策能力不均衡
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随着中央不断地向地方分权,一方面形成了中央主导
型产业政策能力不足的现象,另一方面相应地形成了地方政府在产业政策体系中
占据主要地位的基本格局,这使中国总体成为具有“行政区经济”特征的国家。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产业政策能力上的不均衡,指的就是中央政府主导型产业
政策表现较为弱势,而真正作用强大、覆盖面极广的,是在分权体制下由雄厚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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