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7 - 建筑工程管理与安全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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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绿色建筑及建筑项目可行性


                    (二)国际化推广条件成熟
                     中国绿色建筑标准体系的优势在于主题突出、框架层次清晰、分类详细、适用对

                象覆盖面广,不仅通过评价标准对建筑全寿命期绿色性能进行把控,还配合技术标准
                对各专业、各流程进行指导,为绿色建筑的建设提供了完整且系统的标准依据。核心
                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 已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并发布了英文版,

                完成了日本北九州市立大学环境工学部校区主楼、阿尔及利亚安纳巴 121 套高端房地
                产等项目的海外实践。适用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国际多边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T/CECS 1149-2022 已在密克罗尼西亚联邦会议中心、白俄罗斯国际标准游泳馆、巴
                布亚新几内亚星山广场二期、老挝铁道职业学院办公楼、迪拜哈斯彦电厂办公楼等项
                目中得到应用,积累了国际化推广与应用经验。中国幅员辽阔,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兼

                顾了各种气候类型和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应用范围广泛,且与大多数“一带一路”共
                建国家同为发展中国家。因此,基于标准体系的先进性、较为丰富的海外应用经验、
                气候覆盖范围广及国情相似等原因,中国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已具备向共建国家推广的

                条件。

                    二、“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绿色建筑标准体系

                    (一)标准化现状
                     “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绿色建筑标准的发展主要经历了绿色建筑委员会成立、评

                价标准制定及标准体系初步形成 3 个阶段。经统计,149 个共建国家中,107 个国家
                (71.8%)尚未开展绿色建筑标准化建设,42 个国家(28.2%)成立了绿色建筑委员
                会并开展绿色建筑研究、培训与认证等工作。如表 1 所示,在已开展绿色建筑相关工
                作的国家中,22 个国家(14.8%)研发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其中仅智利、俄罗斯、

                土耳其、意大利、马来西亚、新加坡、新西兰、印度尼西亚、越南 9 个国家(占总数
                的 6.0%)在评价标准基础上初步形成了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可见,共建国家绿色建
                筑标准化建设整体水平较低,多数国家标准体系缺失,导致相关工程缺少有效指引,
                建筑难以达到绿色性能要求,绿色建筑发展缓慢。

                    (二)标准体系特征
                     对 9 个已建立的绿色建筑标准体系的发展历程进行分析可知,这些标准体系均由
                评价标准为基础,根据适用对象、适用阶段进行扩展,逐步形成体系。各体系内子标
                准按建筑规模分为室内、单体、社区和城区;按建筑功能分为居住建筑、独栋住宅、

                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历史建筑;按适用阶段分为新建、运行和改造。此外,子标准
                类型以评价标准为主,仅俄罗斯 GREEN ZOOM、土耳其 B.E.S.T、马来西亚 GBI 和
                新加坡 Green Mark 体系涵盖了技术导则。可见,这些标准体系均体现出对绿色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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