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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建设设计管理与实务
                Design Management and Practice of Development and Construction



                 案例分析:
                 ①事件原因。
                 在该建筑项目的规划过程中,建筑师未充分考虑屋面建筑做法的高度,导致

             屋面建筑做法约 30 公分厚度未被计算在内,是本案发生的主要原因。因屋面高
             度提升 30-40 公分,由于上人屋面女儿墙有最小高度限制(自完成面起算),从
             而导致女儿墙顶的高度也要同步提高,最终造成建筑高度增加。而建筑高度的增
             加,有可能对周边建筑造成日照遮挡等不良影响,从而无法通过规划验收。

                 ②应对措施。
                 第一,加强设计单位对建筑物高度的审核。在建筑规划设计的过程中,建筑
             师应加强对建筑物的各个部分尺寸的审核,包括屋面建筑做法的厚度考虑问题,

             保证设计质量,避免此类建筑物高度偏差问题的发生。
                 第二,对高度偏差问题进行规划协调或整改。本案例事件,可以按已完成的
             建筑高度对周边建筑进行日照分析,如果分析结果表明对周边建筑无不良影响,
             则可以向规划部门申请调整规划,使其合法化,从而通过验收。如果确实对周边

             建筑有不良影响,无法合法化,则可以考虑在屋面女儿墙内一定距离,设置一重
             挡人栏杆,代替女儿墙,栏杆以外可以认为是不上人屋面,从而可以降低女儿墙
             高度,最终解决建筑高度偏差问题。



                                    第二节  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是建筑工程建设的最后一道关口,也是保证建筑质量和安全的
             重要环节。在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开发建设单位设计管理部门需协调设计单位

             依法参加验收工作并提供相关设计支持。

                 一、设计单位法定验收责任

                 (一)相关法律法规与规范标准要求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

             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第 6.0.3 条规定:勘察、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监部门负责人应参加地基与基础分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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