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 - 君仁臣忠——中国式管理之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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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仁臣忠——中国式管理之真谛

                                          (一)君——管人




                 《曾胡治兵语录》上指出:“古人用兵,先明功罪、赏罚”。他们说的,是非常正确的。
                 在这方面,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十七条戒律,五十四斩。”

                 单田芳老师的评书《瓦岗英雄》第 65 回,“破敌阵罗成派将、上高峰飞军攀绳”中,
            罗成校场点兵时颁布了“十七条戒律、五十四斩”。
                 刘兰芳老师的评书《杨家将》第 100 回“天门阵大破辽兵”中,穆桂英在下达作战命

            令时,也提到了“十七条戒律、五十四斩”。
                 据史书记载:元末朱元璋起义时,当义军占领滁州之后,元朝太师脱脱野律楚才,亲

            帅 50 万大军,杀奔滁州而来。朱元璋危急时刻,决定换帅,力邀徐达出山,委任徐达为“天
            下都招讨、三军大元帅”,统领各路义军。
                 徐达受命之后,当众宣布了军纪要求,明确告诫:“如有抗令不遵者,按十七条禁律、

            五十四斩,严惩不贷!”
                 中国古代军规十七条禁律、五十四斩
                 其一:闻鼓不进、闻金不止;旗举不起、旗按不伏。此谓悖军,犯者斩之。

                 其二:呼名不应、点时不到;违期不至、动改师律。此谓慢军,犯者斩之。
                 其三:夜传刁斗、怠而不报;更筹违慢、声号不明。此谓懈军,犯者斩之。
                 其四:多出怨言、怒其主将;不听约束、更教难制。此谓构军,犯者斩之。

                 其五:扬声笑语、蔑视禁约、驰突军门。此谓轻军,犯者斩之。
                 其六:所用兵器,弓弩绝弦、箭无羽镞、剑戟不利、旗帜凋弊。此谓欺军,犯者斩之。

                 其七:谣言诡语、捏造鬼神;假托梦寐、大肆邪说、蛊惑军士。此谓淫军,犯者斩之。
                 其八:好舌利齿、妄为是非;调拨军士、令其不和。此谓谤军,犯者斩之。
                 其九:所到之地、凌虐其民,如有逼淫妇女。此谓奸军,犯者斩之。

                 其十:窃人财物、以为己利;夺人首级、以为己功。此谓盗军,犯者斩之。
                 其十一:军民聚众议事、私进帐下、探听军机。此谓探军,犯者斩之。

                 其十二:或闻所谋、及闻号令,漏泄于外,使敌人知之。此谓背军,犯者斩之。
                 其十三:调用之际,结舌不应、低眉俯首、面有难色。此谓狠军,犯者斩之。
                 其十四:出越行伍、搀前越后;言语喧哗、不遵禁训。此谓乱军,犯者斩之。

                 其十五:托伤作病,以避征伐;捏伤假死,因而逃避。此谓诈军,犯者斩之。
                 其十六:主掌钱粮,给赏之时,阿私所亲,使士卒结怨。此谓弊军,犯者斩之。
                 其十七:观寇不审、探贼不详,到不言到;多则言少、少则言多。此谓误军,犯者斩之。

                 由此可见,行赏罚,严军纪,是历代将帅治军的一条共同经验。不过,我觉得古代的
            军规,太严了!大罪斩、小罪杖。动不动,就是斩首;动不动,就是军棍伺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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