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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与环境污染防治研究
                 Research on Ecological Environment Monitoring Technology and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Prevention and Control
               造成的不可逆的、累积的影响,这种影响跨越较大的空间与时间尺度),而且偏重于
               对累积环境影响的评价,主要包括:区域开发合理性分析、区域开发总体布局合理性

               分析、区域开发土地利用适宜度分析、区域环境承载能力分析、区域开发活动环境影
               响预测与评价以及区域(或开发区)环境管理体系初步规划。
                   (二)特点

                   1. 宏观性和前瞻性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往往从更高的层次注重分析规划中环境资源的总效益是否最大
               化。规划的大范围性与高水平性使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能够较好地解决长期的、区域性
               的环境问题,因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具有一定的前瞻性。规划的实施往往会带来很多
               间接的、连带的环境影响,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则能综合考虑大量规划项目的累积环

               境影响和间接连带性影响,预先提出预防不利影响的综合建议。这些都是项目环境影
               响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所无法顾及的。
                   2. 协调一致性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涉及的范围大,层次多,需要不同层次决策部门共同关注。以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推进可持续发展是环保部门的责任,但更是所有决策部门的共同责
               任。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更能保证规划与环境政策、法规的协调一致性,打破部门界限
               和地区界限,解决条块分割和部门分割的问题,建立更加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变过
               度开发为适度开发,变无序开发为有序开发,变短期开发为持久开发,最终实现全面

               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3. 早期介入性
                   “早期介入原则”是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精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尽可能地在规

               划编制的初期便介入,在规划开始便将对环境的考虑充分融入规划中。由于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的早期介入,使得各部门在规划的早期阶段便已积极参与其中,规划环境影
               响评价把与该规划有关的政策、计划、规划、相应的项目以及各相关部门联系起来,
               作整体性考虑,有利于协调规划与政策、规划与项目、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关系。
                   (三)来源及流程

                   规划环评是指在规划编制阶段,对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
               和评价,并提高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过程。1998 年 12 月,根
               据国务院颁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明确“流域开发、开发区建设、

               城市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等区域性开发,编制建设规划时,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这是中国第一个明确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法规。在 2003 年 9 月 1 日《中华人民
               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施行,其中明确了需开展规划环评的范围。2009 年 10 月 1 日,
               在国务院颁发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中,进一步明确规划评价的内容、要求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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