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1 - 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与环境污染防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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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问题研究
到企业,从集体到个人的不同层次类型。一个完整的决策链应该是战略—政策—规
划—计划—项目。从理论上讲,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应先行,区域与行业的规划环境影
响评价次之,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则再次之。在实际工作中,规划环境影响评
价应先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以便在规划决策中充分考虑其对环境的累计的、长
期的和滞后的影响,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遵循相应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所处地位
应该是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在项目层次的具体实施。环保主管部门应该严格管理,促进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时间尺度上的联动,其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
方面:第一,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作为规划所包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
依据,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所包含的建设项比不予受理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第二,已经批准的规划在作出重大调整或者修订的应当重新或者补充进行环境影响评
价,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不予受理其规划中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第三,
已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且批准的规划中所包含的建设项在未达到准入时机或者其主要污
染物未达到环境污染减缓目标的,暂缓受理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严格执行以上三点
管理措施,可以有效保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时间顺序符合决策行
为的层次性,完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指导性作用。
2. 评价方案的联动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是一项站在政策、规划、计划高度上的具有全局性、远瞻性、
预防性、系统性的战略层次上的评价过程,目的是消除或降低规划缺陷导致的其所包
含的具体建设项目对未来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等
环境问题的产生。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所包括的对建设项目的选址布局、生产规模、
生产工艺、环保处理设施等要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积极、主动、严格遵循。对此
方面,环保主管部门应该严格管理,实行“奖优惩劣”的制度,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中项目的生产工艺、环保处理设施比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要求更先进、优越的,可以
适当放松其生产规模的限制、适当缩短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时间,适当提前开展试生产
工作的时间。对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方案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偏差较大的不予
通过或责令进行方案的修改并重新递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对有意避开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对方案要求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不予通过。强化评价方案的联动旨先可以加强规
划环境影响评价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指导性作用,其次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评价
范围及不利影响减缓措施的选择范围做出限定,从源头上控制建设项目对环境的污染
和生态的破坏等环境问题的产生。
3. 评价指标体系的联动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是融入可持续发展理论和循环经济理论的评价,其基本指标的
选择具有如下几点:第一,选择的指标应直接与规划制定的目标相关联,尽量采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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