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7 - 乡村振兴战略下农业产业经济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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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新时代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研究




              马,两块牌子。合作社代表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是两个名义组织,但是,
              管理人员实质上是一套机构。村支两委的主任、书记、会计等常常也是合作社的
              负责人。二者在组织上、决策上,对农村社区的管理和服务上,无法截然分开。
              其次,农村合作社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拥有独立的财产和自主生产

              经营的能力,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符合
              民事主体的资格条件。但是,其本身既有营利的目的也有公益的目的,还有一部
              分行政色彩,与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有根本区别,所以,农业合作社既不同
              于企业法人,也不同于社会团体,又不同于行政机关,兼具独特的政治性质、经

              济性质和法律性质,是适应农村基层社会的特殊组织。
                  第二,公司。公司是由全体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
              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
              业法人。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通常情况下,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
              比例分取红利。
                  第三,股份合作企业。农村股份合作企业是以合作制为基础,实行农民群众
              劳动合作和资金联合相结合的企业组织形式。农村股份合作企业是依法享有民事

              权利,以其全部资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合作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
              为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合作股东大会是企业的权力机构。合作股东大会实行一人
              一票制,按人表决,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合作股东半数以上通过。出资方式包括
              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等通常的几类,同时,在农业

              企业工作的合作社社员,还可以用其劳动积累作价入股。收益分配采用按劳分配
              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方式。
                  从法律上讲,上述三种主体形式各有利弊和适用情况。合作社是劳动群众自
              愿联合起来进行合作生产、合作经营的一种组织形式,适用在较为封闭的社区型

              经济体,农村最为典型。村民相互熟悉,关系比较亲近,注重对村民社员身份的
              认可和劳动利益的保护。内部实行民主管理,强调合作与公平,更多的适用于乡
              村环境。公司是现代企业制度下典型的企业型法人,公司的主要特点是资本说了
              算。通常情况下,表决采用资本多数的方式,即谁的出资额大,谁的表决权多。

              利润分配以资本多数为主,谁的出资比例大,谁的分红就多。所以,公司法律制
              度侧重于对资本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在资本力量的推动下,有利于工商业的快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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