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9 - 乡村振兴战略下农业产业经济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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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新时代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研究
好,也可能经营坏,必须经受市场的考验。如果经营不好,村民已经收取了流转
土地的费用,不会有什么损失,只是到期收回土地罢了。如果经营好了就可以变
更合作社的组织形式,这是一个新的阶段。中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二条
规定:“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可以自愿联合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从
事农业合作生产。”《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中解释:“入
股是指实行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
股权,自愿联合从事农业合作生产经营;其他承包方式的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
权量化为股权,入股组成股份公司或者合作社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村支两
委可以组织村民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方式,在依法、自愿原则的基础上,
村民可以用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作社,合作社不必再支付土地出租的费用。这
样一来,村民成了社员,具备了相应的资格,有了表决权和分红权,可以参与合
作社的民主管理和监督,可以分取收益,参与劳动的村民还可以获得相应的报酬。
合作社的收益可以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给村委会,作为履行行政职能和开展
公用事业的资金;第二部分给合作社,用于积累投入再发展;第三部分用于支付
劳动报酬和社员分红。这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第二个阶段。
第三,合作社的持续发展。合作社只是基础,要持续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还需要第三个阶段。参考贾家庄的发展实例,农业合作社可以在积累了一定资本
后滚动发展,投资新的产业和项目。这就需要成立新的法律主体。合作社可以投
资成立新的公司或者新建股份合作企业,引入社会资本壮大集体经济。合作社成
立公司,可以是一人公司也可以参股投资,获得股东收益。合作社也可以吸纳社
会投资成立股份合作企业。社员可以用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入股,或者劳动积累
作价入股,社会投资可以用货币等其他方式入股。采用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
合的方式,保护各方的利益。正常情况下,成立新的公司或者股份合作企业有利
于农村集体经济的持续发展,提高农民的收益,提升村支两委的经营能力、管理
能力和服务能力。这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第三个阶段。
(三)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性
1.“三农问题”向来都是我党关注的重点
早在毛泽东时期就提出了集体经济代替个体经济发展的思想。邓小平也提出
要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适应社会的发展,实现集体经济。十五大提出了大
力发展集体经济,让集体经济成为公有制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以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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