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 - 新时期环境影响评价与咨询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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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环境影响评价发展



                   1. 重视专业分析及科学评价
                   环评制度建立的目的在于以科学的方式,提前预测建设项目或规划可能会对
               环境造成的影响,采取最优方案尽量避免、减少对环境的不良影响,而不是意味

               着环评结果一定会改变项目或规划。过分关注环评结论与审批结果,不利于项目
               或规划的正常进行,更不利于环评制度根本目的的实现。美德两国都更加看重环
               评本身的实施过程,实践中,更强调环评的程序性有效,而非实质性有效。参与
               环评报告书编制的人员并不只是环境保护这一单一领域的专家,越是大型的项目

               涉及范围越广,多学科、多行业、多领域的专业人士共同协作,以自身的专业知
               识从不同角度出发合理预测。德国环评中可以将报告书划分为不同板块,由多个
               主体分别完成,最后再整理统一。这种方式看似凌乱,但实质上是不同环评机构

               各自负责自己擅长的部分,发挥所长,提升环评报告书质量的同时达到资源利用
               的最大化。
                   2. 明确各主体职责
                   环评工作繁琐复杂,由多方主体共同参与,还涉及公众、专家等参与者,美、德、
               韩三个国家将职能合理地分配给应当承担的主体。美国环评对象主要是联邦政府

               行为,因此环评工作主要由行为的发起机构负责进行,政府机构 EPA 负责审查,
               监督主体为公众和司法机构;德国由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负责编制环评报告,但
               环评结论由审批机关负责;韩国与中国相似,由事业者制定文件,行政机关进行

               审查审批。合理的责任分配能够让各主体、各部门在环评中互相协作、高效完成,
               之后一旦出现问题也能准确找到责任主体。中国环保部门作为环境保护管理的主
               管部门,部门内部层级划分、与其他行政部门管辖范围都算不上清晰明确,建设
               单位与环评机构之间也牵扯颇多。因此中国应该结合实际,充分考虑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参与公众和相关各行政机关本身特点及职责,合理划分环评工作中各

               方主体职能,明晰责任。
                   3. 增加可供选择方案
                   中国新《环评法》尚未涉及例如替代方案之类的可供选择方案,项目环评文

               件的内容主要是围绕评价项目分析的结论,环保部门审批结论也仅是否通过。建
               立环评制度的目的在于避免或减少各类项目或者规划对环境的不良影响,而不是
               借环评之名阻碍项目、规划的建设。环评文件中增加可供选择方案这一内容,对
               建设单位来说增加了可替代的实施方案,保全项目的同时又符合环评要求;对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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