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3 - 绿色低碳发展视角下环境检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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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绿色低碳经济发展研究



              需要通过复杂的过程得以实现,新能源设施的建设需要巨大的投入和较长的建设
              周期,所以在大力开发新能源的同时,应同时把调整能源结构、发展低碳技术提
              高能源利用效率结合起来。
                  在能源领域,中国一贯以节能为先,今后仍必须坚持这一战略。因为只有节

              能才可实现能源安全、环境保护和提高竞争力等多重目标。有专家认为,通过强
              化节能和提高能效的政策措施,中国在 2020 年的能源消费总量减少 15% 以上。
              国际能源机构(IEA)预测,未来 20 年,世界能源强度年均下降约为 1.1%,中
              国要实现这一目标,其能源强度年均下降率至少要保持 2.3%。从部门结构看,

              工业用能的比例虽在下降,但仍是最大的能源消费部门,而交通和建筑则是能源
              消费增长最快的部门,因此,这三大部门无疑是节能工作的重点。
                  (二)经济激励机制
                  当前国际社会普遍应用两种经济激励手段,一种是碳税,另一种是碳排放权

              交易。
                  1. 征收碳税
                  碳税是一种间接税,即在生产和消费过程中征收的,具有固定的税率,短期
              和长期都可以产生显著的效果。由于其理论设计上的优点和实际操作中的便利,

              目前已经在很多发达国家实施。结合欧盟及美国、日本近 20 年实施环境税的经
              验教训,使用化石燃料应该付费,通过这样的价格杠杆可以大幅度的减低对能源
              的消耗,同时也让消费者树立这样一种意识,消耗资源就需要让环境付出一定的
              成本代价。另外,从欧盟、美国及日本经济激励手段的成功实施来看,政府需要

              在不同的阶段适时制定相关政策、不断推进新的环境标准,并给予企业有效的价
              格上的经济激励,通过价格手段来促进企业推广清洁能源,最终最小成本地达到
              节能减排的目标。
                  制定碳税制度的设立原则应是,以保障平稳快速发展经济为立足点,以促进

              中国经济社会向低碳模式转型为目标,小范围、低强度的开征碳税。征税的对象
              为“向自然环境中直接排放二氧化碳的单位和个人”。建议在考虑碳税范围的时
              候,尽量将征税的目标放在能源产业上游的大企业上,并且合理地将税率控制在
              较低的程度上。碳税的收益应该要重新补贴给中低收入居民和中小困难企业,尤

              其是在中国目前发展经济为主的大前提下,更需要采取得力的手段缓解碳税可能
              带来的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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