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2 - 新时代家庭教育内涵与实践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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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notation and Practice Innovation of Family Education in the New Era
新时代家庭教育内涵与实践创新
丧失对活动的兴趣,之后就会减少对这种活动的关注和参与。此外,在这种单向
的知识传递中,容易轻视实践训练,比如怎样和孩子有效沟通、怎样表达自己的
感情,这些都需要实践才能真正掌握。家庭教育支持活动的这些弊病都会使活动
本身的支持导向大打折扣。
3. 家长和社会对家庭教育的认识不足
大部分家长将教育的责任直接推给学校和老师,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仅仅承
担了养育责任,而将教育责任撇开。缺乏对家庭教育的认识,让家长今后在选择
相应的支持机构时出现偏差。此外,社会把更多的学校教育推给家庭,让家庭成
为第二所学校,忽视了家庭对孩子生活习惯、品格养成、价值观念等的教育责任。
这些观念上的问题都会阻碍家庭教育的发展。
(二)完善家庭的社会支持系统的对策
1. 推动家庭教育立法进程
加强立法管理,从《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出发,让孩子
的成长、受教育权受到法律保护,从源头上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让每一位
家长明确自身应该承担的责任。同时,还应确立家庭教育的法律地位和原则,尽
快出台国家层面的家庭教育法,让它在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中发挥
应有的先导作用和支撑作用。
2. 增加学校支持家庭教育的资源投入
增加政府投入,按照学校的学生数量给予学校配套的家庭教育支持资金,并
确保家庭教育支持资金有效、合理地使用。此外,学校还可以争取社会组织和企
业的支持。有些社会组织有人才优势,可以给学校教师进行相应的家庭教育方面
的培训;有些社会组织有资金优势,争取它们的资金投入可以有效支持家庭教育
活动的展开。
3. 创新社会组织的支持形式
公办社会组织与民办社会组织可以优势互补,一起为支持家庭教育提供更好
的平台。公办社会组织适合开展高端论坛、大型公益活动,以专业团体为先导,
以大型基金为依托,在家庭教育社会支持中发挥引领、服务、救助功能。
民办社会组织适合开展一对一的家庭教育指导、社区家庭教育服务,满足家
庭教育社会支持的个性化和个体化需求。家庭教育不是某一个家庭的责任,而是
寄托于社会范畴下的教育。在构建家庭的社会服务系统时,应该引入多方力量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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