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5 - 新时期档案管理模式理论与发展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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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档案提供利用与用户服务



              益、社会利益、个人利益的角度出发,在最大限度上平衡各方利益,并且在利益
              发生冲突的时候,以大局为重,保障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为先。而在不涉及损害
              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或者个人利益的基础上,法律法规应该逐步扩大档案开放的
              范围,并且有效保障公民自由使用所查询档案的权益。从而有效地促进档案信息

              的自由流动,加快有价值信息的传播速度,真正发挥档案资料所具备的价值作用。
              由此也可以较好地避免档案部门工作人员主观意识,拒绝公民使用某些档案的情
              况出现,以此改变中国公民在历经千辛万苦查到档案后只能看、不能用,或者不
              能说的窘境。

                  5. 建立健全公民档案利用权的救济制度
                  侵犯公民档案利用权力的行为是干扰公民实现档案利用权力最主要的因素之
              一。而中国的档案利用权力救济制度的缺失使得公民的档案利用权力进一步遭受
              损害,雪上加霜。对此,公民对于权利的救济需求较为迫切。针对目前中国对于

              公民档案利用权力救济制度缺失这一问题,第一,我们应该从公民的实际情况出
              发,确定能够满足公民权利救济所需的原则。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公民与档案
              部门之间不公平的现实问题,导致了公民在档案利用权力过程中出现纠纷的时候,
              公民处于弱势状态,严重损坏了公民利用档案的权利。对于这一问题,法律法规

              为了体现公平与正义,在档案利用权力救济制度的制定过程中,应该坚持举证责
              任倒置这一原则,改变传统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要求反对某一主张的一方
              提出证据,如此方能更好地平衡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公民处于弱势的问题。第二,
              还应该丰富和健全档案利用权力救济的途径。中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目前正在实

              施的救济制度主要分为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这两种救济制度,它们虽然在一定程
              度上能够改善公民档案利用权力的实现状况,但是二者依然存在着不少的问题。
              对此,为了丰富公民档案利用权力的救济途径,还可以加强信息委员会咨询制度
              建立,以专门的机构和专门的负责人员为主,为申诉人和被申诉人提供咨询服务,

              调各方利益,给出适当的、合理的建议和意见,以此更好地保障公民利用档案的
              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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