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8 - 城市规划与道路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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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   城市规划与道路交通
               rban Planning and Road Traffic


            体系的分析框架,并将新制度经济学称为“交易费用经济学”(Transaction Cost
            Economics,TCE)。他把交易行为视为一个合约结构,进一步将交易成本区分
            为事前与事后两大类,并进行了详细的进一步分类。这样,一个系统性的合约分

            析框架就得以建立。
                (二)国内研究
                在国内,许多学者已经开始利用制度经济学的一些基本概念,将城市规划转
            型上升到制度创新的高度,对城市规划体制改革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并提出

            了很多意见和建议。
                张京祥从外部环境与内部环境两个角度,剖析了中国城市规划发展中的种种
            体制性矛盾,预测了 21 世纪中国制度环境发展的总体趋势,并概述了对中国城
            市规划制度环境创新的总体建议,指出城市规划制度创新需要社会整体环境的改

            良。周建军分析了当前城市规划的“失败”与“失灵”,从宏观层面提出城市规
            划制度创新与管理创新的思路、方向与对策。王洪研究和分析了新中国城市规划
            制度体系与制度安排的现状、特征、发展历史与主要思想理论渊源及其变革与演
            进,提出了近中期中国城市规划制度创新的若干选择和新的思路。赵民、吴志城

            则从物权法的角度,对物权概念的法律认可对于土地权利制度及城市规划的思维
            体系、操作模式等产生的影响开展了讨论。蒋荣、胡同泽运用制度变迁理论从制
            度角度分析城市、城市经营的本质,然后重点分析城市经营制度变迁的环境以及
            推动这种制度变迁的行动集团。马武定则从制度变迁的角度讨论了城市规划改革

            的必要性,以及在不同的制度安排条件下时规划师职业道德的不同要求,认为在
            现有制度安排下,规划师只是充当了绘图工具和“阐述者”的角色,他们所秉有
            的只能是以工具理性为主导的价值观。因此,不能奢望靠规划师们个人的“道德
            魅力”来解决,只有制度安排的根本改革才能解决问题。城市规划的改革需要走

            向公共选择的公共决策过程。
                但是,大多数的讨论还只是在认识到制度、产权重要性的基础上,对城市规
            划进行反思。真正利用新制度经济学原理对城市规划行为进行深入分析和探讨的
            研究凤毛麟角。

                赵燕菁在国内率先对新制度经济学原理进行系统阐述,并用于结合城市规划
            进行分析和解释。他认为制度因素一直是城市规划中无法规范分析的一个领域。
            许多规划实际上都是建立在制度影响为零的假设之上的。制度经济学方法可以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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