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7 - 城市规划与道路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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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城市交通发展战略
第四节 中国城市客运交通模式选择
一、模式选择
中国城市客运交通系统规划应以城市规模为依据,符合以下规定的城市可按
其上一档规划人口规模城市确定:
①规划人口规模 500 万及以上的城市,应确立大运量城市轨道交通在城市公
共交通系统中的主体地位,以中运量及多层次普通运量公交为基础,以个体机动
化客运交通方式作为中长距离客运交通的补充。规划人口规模达到 1000 万及以
上时,应构建快线、干线等多层次大运量城市轨道交通网络。
②规划人口规模 300 万 ~500 万的城市,应确立大运量城市轨道交通在城市
公共交通系统中的骨干地位,以中运量及多层次普通运量公交为主体,引导个体
机动化客运交通方式的合理使用。
③规划人口规模 100 万 ~300 万的城市,宜以大中运量公共交通为城市公共
交通的骨干,以多层次普通运量公交为主体,引导个体机动化客运交通方式的合
理使用。
④规划人口规模 50 万 ~100 万的城市,客运交通体系宜以中运量公交为骨干,
普通运量公交为基础,构建有竞争力的公共交通服务网络。
⑤规划人口规模 50 万以下的城市,客运交通体系应以步行和自行车交通为
主体,普通运量公交为基础,鼓励以城市公共交通承担中长距离出行。
二、区位差异化
城市内不同土地使用强度地区的客运交通系统应根据交通特征进行差异化规
划,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城市中心区应优先保障公共交通路权,加密城市公共交通网络和站点,并
应优先保障城市公共交通枢纽用地;应构建独立、连续、高密度的步行网络,紧
密衔接各类公共交通站点与周边建筑,以及在适合自行车骑行的地区构建安全,
连续、高密度的非机动车网络;应严格控制机动车出行停车位规模,降低个体机
动化交通出行需求和使用强度。
②城市其他地区的公共交通走廊应保障公共交通有优先路权﹔构建安全,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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