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1 - 环境保护与环境监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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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环境监测质量保证
中国先后制定并颁布的生态系统和资源保护法规有:森林法、草原法、土地
管理法、水土保持法、水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矿产资源法、野生动物保护法、
渔业法、自然保护区条例等。
(2)生态保护法规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第一,法制还不够完善。中国生态保护法规已成体系,但仍不够完善。有些
中国制定并颁布了自然保护法,主要内容是保护自然生态系统整体。另外中国还
缺少海岸法、湿地法、荒漠防治法等法律,需要今后进一步完善。
第二,法制观念薄弱。有些人习惯于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是大自然提供的,
任何人都可以随意无偿开发利用,不愿意接受法律约束。
第三,执法不严的现象仍然存在。在生态保护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现
象仍然存在。有些执法机关对生态保护法规的实施重视不够,也导致执法不严的
现象发生。
(3)加强生态保护的法制建设
第一,完善立法。应当尽快制定并颁布自然保护法或者生态保护法,在法律
上对保护生态环境整体予以明确。另外还应当研究制定海岸法、湿地法、荒漠防
治法等法规,要加强法规的强制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强化法制宣传。下大力气抓好生态保护法制宣传,使群众提高法制观
念,使各地领导增强生态意识和法治意识,依法保护生态、管理生态。
第三,严格执法。强化生态保护的监督机构,加强行政执法部门及公、检、
法的执法作用,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严格依据法律规定严惩破坏生态、破坏资
源、破坏野生生物的行为。
3. 生态保护的经济政策
(1)将生态保护纳入中国与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
为了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相统一,使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相结
合,使中国的经济、技术、社会发展建立在生态良性循环和良好的自然资源的基
础上,达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将生态保护纳入中国与地方的经济目标,
必须将生态保护纳入中国与地方的经济、技术、社会发展计划之中,综合决策,
明确生态保护项目及其配套资金来源,为此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搞好生态与资源的调查与评价;
第二,搞好经济综合平衡与生态动态平衡的综合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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