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 - 道路交通管理法律规制研究——以事故及违法处理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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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概念
(二)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制体系
目前,中国已经发布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一系列交通法规,但一些重要
的交通法规仍然缺失,如强制安装儿童安全座椅的法规、禁止行车时接听非手持
电话的法规、提高步行者和骑车者安全性的法规等。中国对已有交通法规的执法
力度仍然不够,如对行人、自行车、电动车、机动三轮车和老年代步车等违章行
为的处罚,对城市道路限速 30~50km/h、对汽车后排乘员系安全带以及摩托车驾
乘者戴安全帽等法规执行不严。还存在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缺乏详细的实施规
范、驾驶人周期性培训缺乏强制性的制度安排、车辆主被动安全装置缺乏规范(如
儿童安全座椅、车身稳定系统等不能只针对少数豪车,应该成为所有汽车的标配)、
多地尚未制订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施规范等不足。国家应该尽快出台安全管理规
划、安全教育规定、管理人员岗位职责、电动车管理办法等实施细则,推广现代
车辆安全技术,提升安全技术标准,进一步健全道路交通安全法制体系。
(三)构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立体网络,营造道路交通安全文化氛围
道路交通事故的第一大原因是人的原因,人的安全意识薄弱是导致道路交通
事故的根本原因。然而,中国目前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还远远无法满足社会需求,
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所应发挥的重大作用没有体现出来,因此必须全体社会力量共
同参与,构建覆盖全体交通参与者、全面安全知识的立体安全教育网络,营造全
员共建共享的道路交通安全文化氛围。只有道路交通全部参与者都具有高度的安
全意识,大幅度提高“安全人”所占的比例,才能快速降低道路交通事故数量和
损失。
(四)进一步加强道路货运企业安全管理
道路运输企业负责人员和货物的道路运输业务,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往往会
导致群死群伤,造成难以忍受的巨大损失,是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来源。
相对于客运,道路货运企业的管理难度更大,还存在很多问题。例如,货运行业
进入门槛过低、许可把关不严,货运“挂靠”体制下安全管理体系的“末梢神经”
不通等。因此,国家应该以为车主减负增收为导向建立治理超载的机制,以集约
化、网络化经营为导向治理挂靠和经营无序,提高货运行业进入的“安全门槛”,
消化现有挂靠车辆,从根本上解决挂靠问题,加强对长期异地经营货运车辆的管
理,提升驾驶员的安全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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