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 - 道路交通管理法律规制研究——以事故及违法处理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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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概念



             党委请示报告的事项范围和工作程序。重大决策要事先向公安机关党委请示,重
             要事项及时向公安机关党委报告。涉及党委政府权限的事项,还应当由公安机关
             党委向地方党委政府请示报告。对于各级党组织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

             指示要求,要及时传达贯彻,切实把党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落到实处。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建设必须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人民群众的工作和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为人
             民群众所关心和关注。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建设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的政

             治立场,建立日常工作向人民报告、群众满意率测评和社会监督等机制,健全重
             大决策事前征求人民群众意见机制,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都能体现人
             民意志、反映人民意愿、增进人民福祉,满足人民要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
             感、幸福感、安全感,使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建设体现出鲜明的人民性。

                 (三)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建设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发展道路和正确方
             向。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建设必须走对路。我们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
             旗易帜的邪路,而要从中国国情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实际出发,继承和传承中

             华优秀传统法治文化,结合中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践去探索适合国情的法治道
             路,为提升中国的国际竞争力、促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做出应有的贡献。我们
             要学习借鉴人类法治文明的有益成果和发达国家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治建设的有
             益经验,但绝不能照搬西方法治模式,受西方“宪法政治”“三权分立”“司法

             独立”等不符合中国实际的思潮影响,走偏离社会主义方向的错误道路。

                 二、全力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建设水平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为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能部门,必须积极推动有立法权的

             人大和政府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立法,努力做到严格执法,坚持在法治轨道上
             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推动科学立法,努力构建道路交通安全法治体系
                 道路交通安全法治体系是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发展的目标和总抓手,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项工作都要围绕这个总抓手来谋划、推进。公安交通管理部
             门本身没有立法权,但是其可以通过加强调查研究、请示报告和沟通协调,推动
             有关国家机关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立法。其中,公安部应当负责推动全国人大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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