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 - 道路交通管理法律规制研究——以事故及违法处理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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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概念
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必须重视执法程序建设,通过规定执法流程、规范执法手
段、严格审批权限、确定执法时限、明确执法形式、强化配合制约等加强对执法
行为的程序控制,使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保证严
格执法。
第四,加强执法监督。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
执法程序设置上不仅要加强自我监督,还要接受上级公安机关的法制监督、督察
监督、信访监督,及时发现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予以整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的规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要接受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监督、人民法院的行
政诉讼监督和国家赔偿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纪检监察相关法
律政策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
守等方面的工作,要接受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检查。
第五,明确执法责任。没有责任的执法,容易导致腐败。因此,公安机关交
通管理部门,需要强化职责分工,细化执法责任,明确违法行政的法律后果,指
导交通警察履职尽责。对于不依照规定执法的,要视情追究责任。其中,情节轻
微的,要批评教育,促其改正;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以儆效尤。
第六,加强民意调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治建设与广大人民群众工作生活
息息相关,人民群众对此最有评价权和监督权。要定期开展民意调查,征求人民
群众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重大改
革、推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重大措施,一定要事先征求公众意见。要加强对群众
意见的分析研究,对于合理合法的建议,要及时予以采纳。
(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和
治理能力现代化
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立法水平、制度建设
水平和执法能力建设水平的集中体现。将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道
路交通安全管理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事业更上一层
楼具有重大现实意义。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和道路交通安全治理能力是一个相
辅相成的有机整体,健全、科学的治理体系有助于提升治理能力,而治理能力的
提升才能保障良好的治理成效。作为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核心内容的法律制度,
其作用具有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而没有高水平的治理能力,再好的道路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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