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5 - 工业节能技术及创新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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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时期新增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削减能力 277 万吨、358 万吨。                                               第
                                                                                           第
                                                                                           第 第
                 第八,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程。
                                                                                            第
                 以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为重点,鼓励废弃物统一收集,集中治理。建设                                          第
                                                                                            第
             雨污分离污水收集系统和厌氧发酵处理设施,配套建设分布式粪污贮存及处理设                                            第
                                                                                            第
             施。加强规模化养殖场沼气预处理设施、发酵装置、沼气和沼肥利用设施建设,                                            第
                                                                                            第
             实现畜禽养殖场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到 2015 年,50% 以上规模化养殖场和养
                                                                                            第
             殖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分别新增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削减能力 140 万吨、                                        第
             10 万吨。

                 第九,循环经济示范推广工程。
                 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示范、“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再制

             造产业化、餐厨废弃物资源化、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示范推
             广等循环经济重点工程建设,实现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在农业、工业、建

             筑、商贸服务等重点领域以及重点行业、重点流域、中西部产业承接园区实施清
             洁生产示范工程,加大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实施力度。加快共性、关键清洁生产技

             术示范和推广,培育一批清洁生产企业和工业园区。
                 第十,节能减排能力建设工程。
                 推进节能监测平台建设,建立能源消耗数据库和数据交换系统,强化数据收

             集、数据分类汇总、预测预警和信息交流能力。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耗在线
             监测体系建设试点和城市能源计量示范建设。建设县级污染源监控中心,加强污

             染源监督性监测,完善区域污染源在线监控网络,建立减排监测数据库并实现数
             据共享。加强氨氮、氮氧化物统计监测,提高农业源污染监测和机动车污染监控

             能力。推进节能减排监管机构标准化和执法能力建设,加强省、市、县节能减排
             监测取证设备、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测试分析仪器配备。

                 初步测算,“十二五”时期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需投资约 23660 亿元,可
             形成节能能力 3 亿吨标准煤,新增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削减
             能力分别为 420 万吨、277 万吨、40 万吨、358 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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