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4 - 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理论与实践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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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理论与实践探索
                    Theoretical and Practical Exploration on the Development of Cultural and Creative Industries


            此外,上海的老凤祥、回力、敦煌等一大批老品牌,以时尚设计为引领,结合新
            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设计研发出适应市场的产品,在引领国内时尚消费潮流的

            同时,焕发了老品牌的青春。
                其次,挖掘基于互联网的文化消费新模式。迅速发展的互联网正在改变我们
            的生活,颠覆传统的商业模式。近年来兴起的移动互联网,对文化市场和文化消
            费的影响不可忽视。网络视频产业、网络游戏产业等新业态开辟的蓝海市场,大

            大拓展了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空间。利用互联网技术挖掘文化消费市场,也需要
            拥有优秀的创意和故事,并能够与现代消费者的娱乐需求相吻合,才能更加凸显
            文化创意的功能。以风靡全球的网络游戏“愤怒的小鸟”为例,创意故事开拓了
            巨大的市场,在其所有版本中,故事都在“偷蛋—愤怒—保护蛋—再偷蛋”的循

            环中发展。推出该款游戏的创意设计者认为:“小鸟”长盛不衰的秘诀在于“我
            们不仅在做游戏,而是利用新媒体在讲述一个故事”。目前,“愤怒的小鸟”游
            戏每半年就会升级,加入新的关卡和故事,玩家被吸引着不断了解故事的发展进
            程。又如,美剧《纸牌屋》的编剧,根据互联网用户的收视选择,利用大数据分

            析观众对故事情节和人物角色的喜好,据此进行新剧情的创作设计,并对演员和
            剧情进行取舍,大大提高了收视率。

                三、文化创意产业市场化运作的法律保护

                日前,中国的文化创意产业法规体系还不够完善,国家对文化事业的管理主
            要依靠政策号召和行政措施,缺乏用法制手段引导、保障文化建设和文化活动的
            顺利进行。由于创意产业及其产品信息、知识产品所具有的特殊性(如无形性、

            一定的公共性、不易控制性、易逝性),因而,它的产权问题在行业发展过程中
            有着更为重要的意义。
                (一)文化创意产业市场化运作法律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1.宏观层面

                中国当前的文化法规在相当程度上受到了限制,地方文化立法的边际难以清
            晰,增加了立法的难度。中国文化创意产业市场化运作的保护中存在以下几个方
            面的问题。
                1)政府管理层面

                第一,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缺乏有效的管理方法和手段,执法不严,造成知识
            产权侵权现象十分严重;第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行政管理部门出现多层次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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