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3 - 法律理论分析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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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法理学体系与发展创新


                   2. 学术状况的进展
                   (1)学术队伍
                   所有的时代都是最好的时代,所有的时代也都是最坏的时代。今人往往无法

               体会前人曾面对的苦楚,前人也常常难以想象今人所已入的佳境。新中国成立之
               初,并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法理学学术队伍,只有老一辈法学者对法治与法理学的
               初步探索,如著名的“法治三老”等。直到改革开放拉开帷幕,法理学的学术队
               伍仿佛是一场城邦自卫战前的广泛动员,各路人员咸来报到,尽管鱼龙混杂,却

               也较以往的“人丁稀少”好上甚多。如今的中国法理学界,可谓人才济济,英杰
               辈出,又可谓“三代同堂”“家业兴盛”,东西南北四方学者交相辉映,老中青
               三代学人曲水流觞。说到学术队伍,就不得不提“学派”。尽管现今中国法学界,
               尚未形成引领法学研究、法治建设风向的学派、流派,但令人欣慰的是,“西政

               现象”“珞珈学派”“人大法学派”等为 70 年来中国法学的建构、中国法治的
               建设输送了一批批新老学术队伍。总之,现今的法理学学术队伍建设已然实现了
               从不独立到独立且学科带头人不断涌现的转变。
                   (2)学术成果

                   考察某一学科学术状况的另一项重要指标就是学术成果。有没有学术成果,
               取得了怎样的学术成果,这些成果有何理论或实践价值,决定了该学科学术研究
               的成熟程度。一个学科的学术研究必然要经历从幼稚到成熟阶段,从毫无学术成
               果到逐步取得成果并具有价值的历程,70 年来中国法理学的学术研究正是如此。

               起初,法理学者们有着一种“后来者”的谦卑,不辞辛苦地将国外的著作、理论
               翻译、引进和借鉴过来。虽然这是一种“厚积薄发”的必备,但将英语、德语等
               的著作转变成中文的资料,只能在翻译家的眼里算作成果,在法理学者眼里不该
               如此,他们应当看得更远、更深,看到书本之外的东西。后来,也是一种必然的

               醒悟,法理学者开始尝试提出一些自己的、新的东西,可以影响、帮助中国法学
               研究、法治建设的东西。于是“权利本位”法学研究范式理论、“人权与法治”
               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法制建设”理论、“依法治国”理论、“德治与法
               治”理论、“法治文化”理论、“一带一路”法治建设理论、“法治新时代”理

               论等学术成果陆续呈现,其意义不可谓不重大。此外,以马长山教授的人工智能
               有关问题的法理研究为代表的一批学者和学术成果,立志在中外都从未有人涉足
               的、全新的领域展现中国法理学者敢为人先的无畏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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