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7 - 法律理论分析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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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法理学体系与发展创新
加精要、更加全面的马克思主义法学观和方法论。
(2)实践面向:本国的与世界的实践
一方面,实践的发展推进理论的进步,实践也是检验理论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另一方面,理论也在实践中发挥作用,解释和指导实践,这是理论与实践关系的
内在本质特征。改革开放的不朽经验,以及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伟大实践,还
有世界各国法治进程中的普遍实践,都是中国特色法理学的理论来源和实践面向。
首先,法理学面对国内的实践,需要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对本国的法律实践面
对的或存在的问题进行法理学反思或提供法理意见。具体来说,法理学从对法律
实践的指导、解释、评价和批评中体现自身的实践性,这是法理学在新时代应当
具备的功能定位之一,其中的 4 个方面都是必不可少的,都不能有所缺失。其次,
面对各国法律实践中具有普遍法理意义的实践问题,中国法理学需要积极回应,
作出自己的回答,给出中国解决办法乃至世界解决办法。
(3)两个基石:比较法和历史
在改革开放之初,法学者们很热衷于研究中国的法传统。如今再看法律史学
界的“惨淡景象”,似乎又有点儿令人难以置信法律史学也曾有风光的时候。为
了构建中国特色法理学,这个优良传统必须重新捡起。因为比较法和历史,正是
中国特色法理学的两个基石,缺一不可。“现代法律与其说是某个特定的民族生
活的产物,不如说是源自文明社会的生活经验以及多个民族的理性的共同产物。”
这是庞德在综合历史法学派与分析法学派的两种路径后而提出的一种法律改革的
“分析 - 历史方法”。他试图讨论的是历史和比较法在一国法律改革中的地位和
相互关系,而且更强调法律的历史性和本土性。这对中国特色法理学的构建具有
重要意义,它提醒我们中国法理学要注意与中国文化的有机衔接,认识并发掘中
国法律传统的宝贵资源。
(4)法外求理:法之理在法外
法理学的形成、发展与突破常常来自或借助于某种“外力”的推动。哈特语
义分析法学的形成借助于语义分析哲学的方法,经济分析法学的发展起始于微观
经济学的理论,修辞学法学的兴起源自新修辞学话语的建构。中国特色法理学的
构建在注重“自我修炼”“内求诸心”的同时,也应当开阔眼界,重视与法外之
学的沟通交流,从中汲取可为自己所用,可助自己生长的“养分”“新知”。一
般认为,法理学也被称作法哲学,可知哲学与法理学之间的关系非比寻常。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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