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5 - 法律理论分析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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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争议解决机制创新
二、劳动争议化解机制
劳动关系是现代社会最重要、最常见的社会关系之一,妥善公正处理劳动争
议,切实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全社会用工的合法化、正规化,是构建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
速发展,劳动争议逐年递增,始终保持在高位运行的态势。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部发布的统计公报,2018 年各级劳动争议基层调解组织和仲裁机构处理的劳
动争议为 182.6 万件,2019 年为 211.9 万件,2020 年为 221.8 万件,年均增幅高
达 10%。在如此庞大的案件数量面前,原有以“一调一裁两审”为核心的化解机
制难以应付,而以互联网技术为基础的在线纠纷化解机制具有更便宜、更快捷、
更迅速的优势,给劳动争议的处理带来新的思路。2019 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部正式上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服务平台,在全国推广使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服务
平台,提供在线调解服务。2022 年,最高人民法院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
印发《关于建立劳动人事争议“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通知》,提出将人
民法院调解平台与劳动人事争议在线调解服务平台对接,共同为当事人提供全流
程在线解纷服务。由于我国劳动争议化解机制重解决轻预防,对信息技术运用不
够,导致劳动争议化解无法满足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需求。如何针对劳动争议的特
点,构建便捷高效的劳动争议化解机制是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劳动争议化解机制的现实困境
1. 劳动争议化解的成本高
劳动争议不同于一般纠纷,既涉及劳动者的经济利益,又关系到企业的生产
经营,双方当事人对于纠纷化解的效率要求较高,如得不到及时妥善处理,使劳
资关系一直僵持在冲突状态,会严重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因此,在构建劳
动争议化解机制时,各国都遵循快速性、灵活性、低成本性等原则。我国将协商
和调解作为解决争议的首选方式,将仲裁作为诉讼的前置程序,正是贯彻了上述
设计理念,但在实际运行中的效果却不如人意。比如劳动仲裁前置的初衷是提高
司法效率,缩短劳动争议的处理时间,但事实上,仲裁程序不收费和诉讼收费低
廉的费用制度在相当程度上刺激了当事人投机的心理和滥诉的心态,导致将纠纷
打到底的现象比较严重。除了一小部分劳动争议案件因为一裁终局的原因未能进
入诉讼程序,大部分案件最终仍然进入诉讼程序。此外,劳动争议的专业性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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