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 - 新时期审计理论发展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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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审计理论发展与研究
Development and Research of Audit Theory in the New Era
陷也是代理人履行财政经管责任中存在的一类代理问题或次优问题。具体来说,
财政制度缺陷可能有四种类型:第一,没有积极性建立健全财政制度,主要表现
为财政制度缺乏;第二,已经存在的财政制度存在设计缺陷,主要表现为财政制
度不合理,不能为很好地履行代理人的财政经管责任提供保障;第三,有制度不
执行,主要表现为已经颁布的财政制度没有有效执行;第四,过时的财政制度不
能及时得到修订,主要表现为财政制度不适应新环境。正是因为财政制度可能出
现上述各种缺陷,就需要一个制度纠偏机制,财政制度审计就是这种纠偏机制,
通过财政制度审计,及时地发现财政制度存在的缺陷,并推动整改,从而为代理
人很好地履行其财政经管责任提供制度保障。
(三)财政制度审计主体
审计主体关注的是谁来审计,财政制度审计也不例外,很显然,财政制度审
计主体是财政审计主体的一种,所以,财政制度审计主体的分析离不开财政审计
主体的分析。一般认为,在财政委托代理关系中,确定审计主体是财政委托人的
职权,根据独立性、成本效益、审计质量等原则,通常情形下,委托人会建立自
己的审计机构,这个机构通常称为政府审计机关(这里的政府是广义政府),在
一定的条件下,也可能会考虑审计业务外包。基于上述原则,财政制度审计的审
计主体当然是政府审计机关,但是,并不排除财政制度审计业务外包,也不排除
以内部审计为基础。财政制度审计可以区分为宏观财政制度审计和微观财政制度
审计,前者通常是政府颁布的财政法律法规和财政政策,而后者通常是财政经管
责任承担者依据宏观财政制度在本单位建立的财政制度。微观财政制度审计,其
实质就是内部控制审计,这种审计业务是民间审计机构的优势业务,通过业务外
包的形式引入民间审计机构,可以降低审计成本,提升审计质量,并能保障独立
性,还可以打破政府审计机关对微观财政制度审计的垄断,从而提升审计效率。
同时,内部控制审计是内部审计的基本业务,各级财政委托代理关系的代理人,
都应该建立健全其内部控制,这些单位的内部审计部门的重要业务就是开展内部
控制审计,所以,内部审计是微观财政制度审计的基础。对于宏观财政制度审计
来说,其实质是对财政法律法规和财政政策的评估,其主要的实施主体应该是政
府审计机关,但是,在适宜的条件下,民间审计机构也可以作为独立的第三方评
估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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