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 - 新时期审计理论发展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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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财政审计制度的建立
报表审计、财政绩效审计和微观财政制度审计,发现一些重要的违法违规、弄虚
作假、损失浪费问题和微观制度缺陷时,分析这些问题的产生原因,追踪到相关
的财政法律法规缺陷。与财政法律法规评估相类似,政府审计机关开展财政政策
评估的思路也有两种,一是作为财政政策后评估的主体,独立开展财政政策评估
或作为评估主体之一参加对财政政策的评估;二是在财政合规审计、财政报表审
计、财政绩效审计和微观财政制度审计时,对财政政策缺陷保持应有的职业警觉,
以发现财政政策的缺陷。
就微观财政制度审计来说,其实质就是内部控制审计,其审计主体可以是政
府审计机关,内部审计部门一般也会将这种审计作为其主要业务,而民间审计机
构则可以通过业务外包的方式进行微观财政制度审计。无论何种审计主体来实施
微观财政制度审计,就审计取证模式来说,一般要采用“从上到下、风险导向”,
其实质就是风险导向内部控制审计,基本步骤包括风险评估和制度测试,属于命
题论证型取证模式,当然,这里的风险是指内部控制缺陷风险。在这种取证模式
下,可以支持发表合理保证审计意见,当然,也可以只发表有限保证审计意见。
(八)财政制度审计结果及其应用
审计结果是审计机构在实现其审计直接目标时所得到的产出,财政制度审计
也不例外,其审计结果是审计机构在实现宏观财政制度审计和微观财政制度审计
直接目标时得到的结果。就宏观财政审计制度来说,审计结果是政府审计机关通
过鉴证或评估发现的财政法律法规缺陷和财政政策缺陷,针对这些宏观制度缺陷,
通常还会提出一些对策建议,所以,宏观制度缺陷及对策建议是主要的审计结果,
通常会体现在审计报告中,相关的党政机关、立法机构是这些审计结果的应用者,
特别是,相关的财政法律法规和财政政策的主管部门在这些审计结果的应用中有
关键性的作用,政府审计机关当然要跟踪及推动这些审计结果的应用。通过宏观
财政审计制度结果的应用,促进财政法律法规和财政政策不断完善,从而为各级
财政经管责任承担者更好地履行其责任奠定更好的宏观制度基础。就微观财政制
度审计来说,审计结果是审计机构通过鉴证、评价发现的内部控制设计缺陷和执
行缺陷(这里的内部控制也就是微观财政制度),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的完善内
部控制之建议,通常会体现在审计报告中。就审计结果的应用者来说,被审计单
位(也就是财政委托代理关系中的代理人或财政经管责任承担者)当然是第一责
任人;被审计单位的主管部门有职责督促被审计单位采纳审计建议;审计机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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