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5 - 这老子不是那老子—《道德经》新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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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法则,人也以自然无为为法则,所以侯王当然也应以自然无

                     为为法则,任随一切事物自成自就,自由自在,自生自灭,不
                     加干涉。本章末句的“自然”,不是等同于宇宙实体的“自

                     然”,而是“道”本身的特点。

                         本章第三句后半与第四句,高亨先生认为,当为“强为之

                     容,曰大,曰逝,曰远,曰反”,也就是说,要形容道,只能
                     勉强指出四点:大、逝、远、反。这个观点的确有些勉强,因

                     为“逝”“远”“反”不可能是永恒的道的特点。但也可以做
                                                                                      • 73 •
                     理解这个不好理解的句子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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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章有“道之为物,惟恍惟惚”,其中的“物”是                                      第
                                                                                        第
                                                                                        第
                     虚化的,就是指“常无”(“常有”)。本章有“有物混成,
                                                                                        第
                     先天地生”,这句中的“物”,也是这个意思。“道”空无虚                                       第 第
                                                                                        第
                     静。从时间上看,无始无终,亘古永存;从空间上看,无边无                                        第
                                                                                        第
                     际,无外无内,这是指“常道”。本章有句“周行而不殆”这
                     是指“非常道”,指周而复始循环往复运动的日月星辰之类。

                     这很容易引起人们的错觉。如同坐在行驶的火车中的人们,并

                     不能感觉到火车在向前行驶,相反,却看到车窗外的树木房屋

                     道路在向后运动。这种错觉可能误导古人,也可能误导现在的
                     研究者。“道”有时指“常道”,有时指“非常道”,有时指

                     “常道”和“非常道”的叠加,这是一般读者感到为难的地

                     方。高享先生说道的特点是“大”“逝”“远”“返”,可能

                     就是这种错觉。
                         道法自然。河上公注:“道性自然而无所法也。”自然,

                     就是自性自足自在自为。认为宇宙万物日月星辰自然生成,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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