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5 - 这老子不是那老子—《道德经》新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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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法则,人也以自然无为为法则,所以侯王当然也应以自然无
为为法则,任随一切事物自成自就,自由自在,自生自灭,不
加干涉。本章末句的“自然”,不是等同于宇宙实体的“自
然”,而是“道”本身的特点。
本章第三句后半与第四句,高亨先生认为,当为“强为之
容,曰大,曰逝,曰远,曰反”,也就是说,要形容道,只能
勉强指出四点:大、逝、远、反。这个观点的确有些勉强,因
为“逝”“远”“反”不可能是永恒的道的特点。但也可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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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这个不好理解的句子的参考。
第
第二十一章有“道之为物,惟恍惟惚”,其中的“物”是 第
第
第
虚化的,就是指“常无”(“常有”)。本章有“有物混成,
第
先天地生”,这句中的“物”,也是这个意思。“道”空无虚 第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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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从时间上看,无始无终,亘古永存;从空间上看,无边无 第
第
际,无外无内,这是指“常道”。本章有句“周行而不殆”这
是指“非常道”,指周而复始循环往复运动的日月星辰之类。
这很容易引起人们的错觉。如同坐在行驶的火车中的人们,并
不能感觉到火车在向前行驶,相反,却看到车窗外的树木房屋
道路在向后运动。这种错觉可能误导古人,也可能误导现在的
研究者。“道”有时指“常道”,有时指“非常道”,有时指
“常道”和“非常道”的叠加,这是一般读者感到为难的地
方。高享先生说道的特点是“大”“逝”“远”“返”,可能
就是这种错觉。
道法自然。河上公注:“道性自然而无所法也。”自然,
就是自性自足自在自为。认为宇宙万物日月星辰自然生成,提

